税收筹划就是亡羊补牢?(税收筹划类型有哪几种,关键词优化)

时间:2024-04-28 18:09:12 作者 : 石家庄SEO 分类 : 关键词优化
  • TAG :

    %E7%A8%8E%E6%94%B6%E7%AD%B9%E5%88%92%E5%B0%B1%E6%98%AF%E4%BA%A1%E7%BE%8A%E8%A1%A5%E7%89%A2%EF%BC%9F

IIBM的巨亏很大程度上减少了联想的税负,成为了合并案例中进行税收筹划的典范。

按照出资方式来划分:合并可以分为资产收购和股权收购两种,再往下细分会有“以现金购买资产式合并”、“以现金购买股票式合并”、“以股票换取资产式合并”、“以股票换取股票式合并”等四种形式。

在以现金购买资产的过程中,如果目标企业的资产结构中拥有大量不动产(房屋及建筑物等),这时房产会直接导致大量的契税(在我们国内称为营业税及其附加),就需考虑进行股权收购的转换。

同样,在股权收购中,如果是以现金购买股票,也会使被合并企业形成大量的资本利得,进而产生资本利得税或所得税的问题,有时被收购企业还会把这些税负转嫁给收购企业,这种时候,合并企业需要考虑“以股票换取资产”或“以股票换取股票”。因为后两种以股票出资的方式对目标企业股东来说,在合并过程中,不需要当即确认其因交换而获得合并企业股票所形成的资本利得,即使在以后出售这些股票需要就资本利得缴纳所得税,也已起到了延迟纳税的效果。

而纯粹的“以股票换取资产”或“以股票换取股票”有可能形成目标企业反收购合并企业的情况,所以,企业在出资方式上往往是在满足多方需求的利益平衡状况下,计算出税负成本最低、对企业最有利的一种方式。

经过以上的分析,企业最终采纳的方式复合式出资方式,即“6..5亿美元现金(现金收购)+6亿美元联想股票(股票收购)”的支付方式。

如果IIBM不是美国企业,而是中国企业,IIBMPC市值与联想集团相当,那么6亿美元的联想股票相当于18..5%的联想股份时,6..5亿美元的现金,恰好相当于联想市值的20%。

按照“国税发[2000]119号”文件的规定:合并企业支付给被合并企业或其股东的收购价款中,除合并企业股权以外的现金、有价证券和其他资产(即非股权支付额)不高于所支付股权票面价值(或支付股本的账面价值)20%的,可以不计算所得税。显然,6..5亿美元的现金恰好是一个有效的“节税平衡点”。

【说明】国税发[2000]119号文件现已废止,参见财税[2009]59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

【思考】根据财税[2009]59号文的规定,联想还会收购IIBM的个人PC业务吗?为什么?

税收筹划的研究与应用在我国兴起的时间还很短,各方面争议颇多。如何正确认识税收筹划呢?

对税收筹划认识的误区

1、税收筹划唯一的目的就是节税——案例42、税收筹划必须经税务机关认可3、税收筹划无所不能4、税收筹划是亡羊补牢5、税收筹划就是和税务局兜圈子,就是想尽办法将税收减少到最低6、税收筹划是会计人员做账的事情,与经营无关

【案例】某企业需筹资1亿元用于生产经营,有两种筹资方法可供选择,即发行股票或债券。假设债券利率为5%,股息收益率为2..5%,均约定每年计付息一次。企业不计债券利息的应纳税所得额为3000万元,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企业最终应选择哪种方式进行筹资呢?

从企业税负的角度分析:现行税收政策规定,企业发行债券所支付的利息支出,在不高于按照金融机构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内,准予在计算所得税前扣除,而股息则不能。

假定金融机构同类、同期贷款利率为4%,企业利用发行债券方式筹资可以少支付企业所得税10000×4%×25%=100万元。

企业为实现最小合理纳税,应选择发行债券方式筹资。

从企业利益的角度分析:发行债券,净收益=3000-10000×5%-(3000-10000×4%)×25%=3000-500-650=1850(万元)发行股票,净收益=3000-3000×25%-10000×2..5%=3000-750-250=2000(万元)

从上述比较中不难看出,企业通过发行债券方式筹资,虽然可以少交企业所得税100万元,但企业却少取得净利润150万元(2000-1850),节税与获取企业总体利益最大化未能取得统一。原因在于发行债券和发行股票的成本不同。因此,企业通过税收筹划最终应选择以发行股票方式筹资10000万元。这样做,虽多缴纳企业所得税100万元,但可以使企业总体利益(财务成果)最大化,多取得净利150万元。因此,税收筹划应追求企业利益最大化,而不是单纯为了节税。

本文:税收筹划就是亡羊补牢?的详细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信息来源于网络。
上一篇:刚开的公司需不需要做个好点的企业官网网站呢?下一篇:

2 人围观 / 0 条评论 ↓快速评论↓

(必须)

(必须,保密)

阿狸1 阿狸2 阿狸3 阿狸4 阿狸5 阿狸6 阿狸7 阿狸8 阿狸9 阿狸10 阿狸11 阿狸12 阿狸13 阿狸14 阿狸15 阿狸16 阿狸17 阿狸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