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刑事案件来临时,律师比托人找关系更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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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很多当事人家属遇到刑事案件时,通常首先想到的是利用找关系,托熟人,用钱来免于当事人的牢狱之灾。当发现找关系,托熟人并不能解决问题的时候,才会找到律师来解决。通常在这个时候,案件往往已经烂尾了,当事人家属由于前期的请客拉关系,已经承担不起律师费用,或者是律师介入时,已经耽误了处理案件的最佳时期,导致事情结果严重化。对于这种情况,破财还是次要的,最让人痛心疾首的是案件耽误了,错过处理案件的最佳时期。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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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您整理了一些要点),点击可以直达。很多当事人家属遇到刑事案件时,通常首先想到的是利用找关系,托熟人,用钱来免于当事人的牢狱之灾。当发现找关系,托熟人并不能解决问题的时候,才会找到律师来解决。
通常在这个时候,案件往往已经烂尾了,当事人家属由于前期的请客拉关系,已经承担不起律师费用,或者是律师介入时,已经耽误了处理案件的最佳时期,导致事情结果严重化。
对于这种情况,破财还是次要的,最让人痛心疾首的是案件耽误了,错过处理案件的最佳时期。
其实,找律师就像看医生一样
医生分很多不同类别的,例如牙科、儿科、骨科……同样的道理,律师也是分不同的执业领域,例如婚姻家属、知识产权、劳资纠纷……
当我们看医生的时候,骨折不是看内科,而是看骨科,咳嗽看的是内科,而不是牙科。委托律师也是如此,离婚纠纷应该找离婚律师,专利侵权应该找知识产权的律师。
对于看医生,及早发现,及早治疗是从古至今所有医生对于患者的忠告,抑制住病情的根源是解决病症的最好方法,也是最佳途径。
同样的道理,请律师,特别是刑事案件,也是宜早不宜迟,越早请律师,对当事人越有利。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而且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侯,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那委托辩护人有什么作用呢?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对辩护人在侦查阶段的职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即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与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包括向侦查机关了解涉嫌的罪名和案件的有关情况,会见犯罪嫌疑人,为其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等等。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律师凭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授权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就可以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
通过会见,律师可以了解整个案件的过程,解开当事人家属的谜团;还可以了解犯罪嫌疑人在看守所的近况,让当事人家属稍稍安心一些。
在刑事案件中,越早请律师,就能够为当事人越早争取更多的自由和权利,并且能够获得更多的自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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