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打官司,请律师有什么用?(打官司不找律师,关键词优化)

时间:2024-04-29 17:46:35 作者 : 石家庄SEO 分类 : 关键词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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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及律师,绝大多数人想到的是为了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在法庭上激昂雄辩尺寸必争。因此,“律师就是用来打官司的”成为很多人的共识。不打官司,律师就没有用了吗?其实,打官司仅仅是律师工作的一部分,律师最重要的价值是治未病之病,防患于未然。

律师,医者之能事

律师,最有资格与医生相提并论的一群人。医生妙手回春治病救人,律师悠游法律消灾解难;医生教人养生保健益寿延年,律师教人未雨绸缪防患未然。

传统中医秉持天人合一之理念,认为人体实乃一小天地,天地实乃一大人体。统帅天地人体的,都是一个道,也就是生命运行的最高原则。

于人体而言,此道之谓四时。《内经·四气调神大论》:“故阴阳四时者,万物之终始也;生死之本也;逆之则灾害生,从之则苛疾不起,是谓得道。”

于社会而言,此道非法律莫属。《管子·禁藏》:“法者,天下之仪也。”《贞观政要·公平》:“法,国之权衡也,时之准绳也。”而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法律的命运掌握在法律从业者手中”,美国著名法学家约翰·麦·赞恩如是说。律师,作为循法尊律且拥有超强技艺理性的法律从业者,才有可能淋漓尽致演绎法律国之权衡、时之准绳、天下之仪的本色。

“人生无一日不损伤,无一日不修补。”

彭祖之话实在太高深,一语道破生命之艰辛与繁杂。这与孔子所谓“死生、存亡、穷达、贫富、贤与不肖、毁誉、饥渴、寒暑,是事之变,命之行也”的论述不谋而合。

《易经·序卦传》言“饮食必有讼。”法律关乎每个人在社会中的生存。劳动、消费、人格、隐私、名誉、休息、教育、知情和通信等,涉及到生活的方方面面和心态的起起落落,可以说,既有柴米油盐,也有衣食住行,更有酸甜苦辣……毫不夸张地说,每个人都是潜在的被告。

然而在这个社会中,大多数人并不了解自己最重要的权利,并未意识到自己可能遭受的法律指控,并不清楚自己为什么需要法律保护,尤其不明白什么时候最需要律师。“止损”与“修补”的意识极为淡薄。

“是故圣人不治已病治未病,不治已乱治未乱,此之谓也。夫病已成而后药之,乱已成而后治之,譬犹渴而穿井,斗而铸锥,不亦晚乎。”——《黄帝内经素问四气调神大论》

现在流传下来的《黄帝内经》原文,大约有十九万八百多字,但它的核心思想,只讲了九个字,前四个字是“天人相应”,后五个字是“上工治未病”。有病了才投医,吃药才治病,实乃下策。

官司,作为社会生活之病,有每个社会人所不能承受之痛。诉讼,从来都不是解决问题化解麻烦的最好方式。且不说耗费在诉讼之中的长时间、高费用,也不论期间遭遇的司法不公、事实中“理”与“法”的冲突,也不谈法律法规的繁杂、种种法律之间不可避免的司法不一,即使历尽千金万苦能胜诉,真的能执行到位吗?所以说打官司是一种风险很大的活动,没有绝对的胜利。所谓“讼则终凶”不无一定道理。因此,遭遇官司才想起律师,甚至在官司中走投无路才想起律师,犹如病而投医渴而穿井斗而铸锥,悔之晚矣。

“上工刺其未生者也;其次,刺其未盛者也……上工治未病,不治已病,此之谓也。”——《黄帝内经灵枢逆顺》

这里强调在疾病发作之先或未进一步发展之际,把握时机,予以治疗,从而达到治未病的目的。

“养生”一词,首见《庄子·内篇》。繁体“飬”字为上羊下食,从羊从食,本义用食物饲养,引伸为供养、养护。“生”即生命。养生的基本意义,是用食物对生命进行供养和养护。其概念内涵,一者使生命尽终其天年,二者维持生命高质量。

中医治未病的内涵,当为治理生活方式、治理生命活动。目的为不生病,健康长寿,形与神俱,尽终天年。

法律不是绊脚石,而是一种资源。涉及到社会生活中,律师能做的恰恰是规范每个人的社会活动方式。于麻烦未盛之时,化被动与主动;于问题未生之际,畅享天赋人权。

当矛盾初露端倪之时,不管是你家狗咬伤了过路人,或者是邻居的孩子在你的院子里玩耍时受到了伤害,又或者从楼梯上摔下来的你的房客以你的过失为名起诉你,如此种种,趁早与律师商讨,方能化被动为主动。

遇到争执不下的事情时及时向律师咨询,律师运用专业知识和执业技巧洞察事情的关键环节,找到问题的症结,理清矛盾的脉络,然后针对不同的人,拿出最佳的解决方案,进而达成对双方都有利的和解,这样就能避免旷日持久的诉讼。

平时生活中做决定之前,无论是买房还是子女上学甚至是要参加一个保健俱乐部,律师都能道破其中的法律玄机,告诉你所有可能发生的、想避免的、一旦发生怎么处理的诸多事项和环节,“思患而豫防之”,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出谋划策权衡利弊,确保万无一失。

如果仅有这些,未免还是小瞧了律师的作用。一个优秀的律师还能利用其对法律知识的精通、对政策的高度敏感以及众多的社会资源,发现空白商机,主动建议你进行决策把握机会,助你开拓新领域。通俗地说,好律师还能帮你赚钱。

“治于未形,故用力少而成功多,以见其安不忘危也。……履霜坚冰至,贵在谨于微,此诚医学之纲领,生命之枢机也。”——《类经》明张景岳

所谓“上医治未病,中医治欲病,下医治已病”,当如是矣。《黄帝内经·上古天真论篇第一》是这样描述圣人的:“有圣人者,处天地之和,从八风之理,适嗜欲于世俗之间。天地之和,八风之理,是自然的道理。想在社会中生存需遵法自然,不违背自然。

霍姆斯曾经提出:“法律的生命不在于逻辑,而在于经验。”律师作为专业人士,专业法律知识的学习,实践经验的累积,深得法律之奥妙,理应展现其“法之圣人”的崇高价值。善医者无煌煌之名,善战者无赫赫之功。治未病之律师看似无用,实则有大用。

律师不是打官司的时候才需要,不打官司时更需要。律师服务也不是富有之人的奢侈享受,而是每一个人的生活必需。总而言之,人人都需要律师,时时都需要律师。聪明的人都应知道应该最大限度发挥律师的作用。

从现在起,赶紧找一位律师做朋友,储存他的电话号码,让他出现在你的朋友圈。

从现在起,请珍惜你身边的每一位律师朋友,经常咨询未雨绸缪,防患未然轻松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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