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沧州一企业违法填海被罚8.5亿 政府部门“慷慨解囊”帮填平窟窿(沧州公司代办注册,关键词优化)

时间:2024-05-04 09:42:45 作者 : 石家庄SEO 分类 : 关键词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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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每经记者 张怀水 每经编辑 陈星

企业违反国家法律被行政部门依法处以罚款本来是再正常不过的事,但在河北沧州渤海新区,却出现了企业受罚、财政埋单的怪像。

国家海洋督察组年1月16日向河北省反馈例行督察和围填海专项督察情况。督察组反馈,沧州渤海新区交通运输局和沧州黄骅港综保建设有限公司非法占用海域和违法填海被分别处以罚款2134.57万元、8.4673亿元。但两家单位并没有因为罚款而遭受经济损失,因为沧州渤海新区管理委员会又以财政拨款和建设资金的名义帮涉事单位填平了窟窿。

政府拨款填平企业罚单

1月16日,国家海洋督察组向河北省反馈例行督察和围填海专项督察情况。督察认为,河北省典型海洋生态系统保护问题突出,海洋管理工作措施和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沿海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与海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之间的矛盾依然突出。

督察指出,河北省存在对国家有关围填海管理制度、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围填海项目审批不规范、监管不到位;围填海行政处罚流于形式;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存在薄弱环节等四大问题。

而在“围填海行政处罚流于形式,存在财政代缴或返还罚款现象”方面,督察组认为,沧州渤海新区交通运输局非法占用海域被处罚款2134.57万元,沧州渤海新区管理委员会从财政全额拨款给该单位用于支付罚款。沧州黄骅港综保建设有限公司违法填海被处罚款8.4673亿元,沧州渤海新区管理委员会以建设资金的名义分4笔合计约8.5亿元拨付企业予以返还,变相纵容了企业违法行为。

除此之外,《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到,沧州黄骅港综保建设有限公司还分别被沧州市海洋局做出过两次处罚。

《沧州市海洋局、沧州黄骅港综保建设有限公司非诉执行审查行政裁定书》显示,经审查,2015年4月开始,被执行人沧州黄骅港综保建设有限公司在沧州渤海新区纬四路南侧、通港二号路北侧、东疏港路北延段西侧海域,因在没有取得《海域使用权证书》的情况下,占用海域实施保税区二期填海工程,在接受处罚停工后擅自继续吹填造地114.0764公顷的行为,违反了《海域使用管理法》相关规定。沧州市海洋局于2016年5月27日向沧州黄骅港综保建设有限公司作出沧渤海执处罚(2016)08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海域,恢复海域原状,并处罚款54756.6720万元的行政处罚。

河北省黄骅市门户网站——“黄骅在线”2016年4月11日的信息显示,“黄骅港综合保税区共计实施基础设施项目10个,总投资约24.4亿元。目前已完成投资6亿元:东疏港路北延和纬四路工程已完成;围网区填土造陆一期工程已完工;围网区二期吹填造陆工程,围网、卡口、查验平台、现场办公用房、巡关道、视频监控系统等海关查验设施,市政基础设施及公共型保税仓库均已完成初步设计。”

而另一封《行政裁定书》显示,经审查,2016年4月开始,被执行人沧州黄骅港综保建设有限公司在黄骅港综合保税区园区内在未取得海域使用权的情况下擅自实施保税仓库工程的行为,违反了《海域使用管理法》第三条的规定。沧州市海洋局于年2月18日向沧州黄骅港综保建设有限公司作出沧渤海执处罚(2016)09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海域,恢复海域原状,并处罚款1175.5440万元的行政处罚。

据公开资料显示,沧州黄骅港综保建设有限公司于2014年03月21日在沧州渤海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成立,法人代表胡向晨,公司经营范围包括保税区土地开发整理、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货物进出口、一般货物仓储;建设项目投资、咨询及会展服务;房屋租赁、场地租赁、物业管理等。

涉事企业由国资单位控股

沧州黄骅港综保建设有限公司在没有获得《海域使用证明》的情况下成功竞标保税区二期填海工程并组织开发建设本身就很蹊跷,而违法填海带来的巨额罚单却由地方管委会财政拨款来填平则更加让人难以理解。

年1月17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致电沧州渤海新区管理委员会宣传部,宣传部工作人员表示:“接受非本地媒体采访必须要得到沧州市委宣传部授权。”

随后,记者又与沧州市委宣传部新闻办取得联系,对方表示:“由于目前获取不到该事件相关信息,所以无法给予回复。”并建议记者继续与渤海新区管委会对接。

记者通过梳理发现,沧州黄骅港综保建设有限公司虽然属于股份制企业,却由国资单位控股。根据启信宝的企业信息显示,沧州黄骅港综保建设有限公司由沧州渤海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和建信资本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其中,沧州渤海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持股比例为55.49%,认缴资金为5.2亿元;建信资本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为44.51%,认缴金额为4.2亿元。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还发现,河北省违规吹填造地并非个案,国家海洋督察组的反馈信息指出,河北省对围填海项目审批不规范、监管不到位,违反审批程序办理用海手续。曹妃甸工业区伊泰广场等17个用海项目,在未取得用海预审意见、未安排围填海计划指标的情况下,唐山市曹妃甸新区、沧州渤海新区等发改部门分别予以项目审批或核准。

此外督察组还披露,唐山市环保部门在唐山船舶溢油应急设备库工程等6个海岸工程环评审批中,未严格履行《海洋环境保护法》关于征求有关主管部门意见的法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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