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牌财税,纳税学堂:4月份税务热点咨询问答,值得收藏(财税咨询哪里好,关键词优化)

时间:2024-04-29 11:37:05 作者 : 石家庄SEO 分类 : 关键词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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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纳税人进行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时,是否可以自行选择使用“政策风险提示服务”?

答:纳税人可以自行选择是否使用“政策风险提示服务”,选择与否不会影响纳税人正常申报。建议纳税人在正式申报前使用此项功能。

2.4月1日起,哪些纳税人可以网上申领增值税发票?

答:从年4月1日起,我市全面推行增值税发票网上申领,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的纳税人,均可自愿选择使用网上申领方式领用增值税发票。

3.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在深设立的二级分支机构,是否需要办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答:需要。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在深设立的二级分支机构,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的规定办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4.什么情况下纳税人不参与本年度的纳税信用评价?

答:根据有关规定,纳税信用评价周期为一个纳税年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不参加本年度的评价:

(一)纳入纳税信用管理时间不满一个评价年度的;

(二)本评价年度内无生产经营业务收入的;

(三)因涉嫌税收违法被立案查处尚未结案的;

(四)被审计、财政部门依法查出税收违法行为,税务机关正在依法处理,尚未办结的;

(五)已申请税务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尚未结案的;

(六)其他不应参加本期评价的情形。

5.外贸企业2016年度出口的货物劳务及服务因未收齐单证无法在申报期内完成申报,要申请延期的流程是怎样的?

答:延期申报的申请审批流程:

(一)外贸企业需在延期申报截止之日(年4月19日)前向直属税务分局各主管审核科室提出申请。

(二)外贸企业填写并提交《外贸企业出口退(免)税延期申报审批流转表》(此表在审批流转结束后由主管审核科室留存),主管税务机关在受理申请之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延期申报的审批流程,并将审批结果告知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并向出口企业出具《准予延期申报通知书》或《不予延期申报通知书》。

(三)经审批准予延期申报的,出口企业可按有关规定申报出口退(免)税;经审批不予延期申报的,出口企业应在不予批准延期申报的次月的纳税申报期内申报免税或纳税。

6.建筑业小规模纳税人是否可以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答:自年6月1日起,将建筑业纳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范围。月销售额超过3万元(或季销售额超过9万元)的建筑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销售货物或发生其他增值税应税行为,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自行开具。

7.关于增值税扣税凭证的抵扣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年第11号)的规定:“九、自年7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年7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认证或登录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进行确认,并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国税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年7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应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向主管国税机关报送《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申请稽核比对。

纳税人取得的年6月30日前开具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仍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17号)执行。”

8.纳税人2016年5月1日前发生的营业税涉税业务,需要补开发票的,现在是否可以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年第11号)的规定:“纳税人2016年5月1日前发生的营业税涉税业务,需要补开发票的,可于年12月31日前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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