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0度观看天鲲号!-每日财税看点-2017/11/03(财税服务360,关键词优化)

时间:2024-05-08 13:24:44 作者 : 石家庄SEO 分类 : 关键词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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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一览

简讯▼

1、实施60多年!营业税正式退出历史舞台

2、增值税 消费税有关涉税事项办理程序进一步优化

3、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相关规定出台,12月1日起施行

4、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调整完善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年第35号),外贸综服企业代办出口退(免)税政策调整完善

5、天使投资个税优惠首例备案落地上海

6、国家税务总局举行第三季度新闻发布会,发布年前三季度税收数据情况,并回答了记者提问

实务▼

1、给力!小微企业的福利来了

2、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时,最让人抓狂的4个问题!

3、敲黑板!共享单车三类收入应这样处理

4、美国众议院宣布税改方案:将企业税从35%降至20%

5、到年,企业涉税实务36项要发生重大变化!

案例▼

外籍人员取得境外分红不用在中国缴税?不一定!某律所高管已被补征税款800余万

荐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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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 小微企业

给力!小微企业的福利来了

为了支持小微企业的发展,财政部 税务总局发了通知,那么我们应该注意哪几点呢?让我们跟随大连国税的解读一起来学习,避免理解混淆。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小微企业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7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支持小微企业发展,自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继续对月销售额2万元(含本数)至3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年10月20日

76号通知的内容非常简单,只有一句话,但要强调几点,避免混淆。

1、关于纳税人身份

76号通知是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执行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的通知》的延续执行文件。月销售额3万元以下的小微企业增值税免税政策继续执行至2020年12月31日。

适用的纳税人身份:这个文件只针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只要你是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在76号通知的范围内,都可以按照76号通知享受免征增值税,但如果你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即使月销售额在76号通知的范围内,也不能享受免征增值税。

2、关于月销售额

月销售额是指不含税销售额,不仅仅包括已开票销售额,而是包括了开具的、与其经营业务范围相应的增值税发票和未开具发票的销售额。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需要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或自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仍应按规定预交增值税税款。

3、对月销售额2万元以下的纳税人有影响吗?

《关于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的通知》(财税[2013]52号)早就规定:为进一步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经国务院批准,自2013年8月1日起,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暂免征收增值税;对营业税纳税人中月营业额不超过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暂免征收营业税。随着营改增试点全面推行,这里的营业税规定自动失效,但是增值税规定一直延续有效。

实务 | 土地增值税

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时,最让人抓狂的4个问题

今天让我们跟随众合服务中心公众号的一篇文章一起来看看, 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时,最让人抓狂的4个问题。

1、房地产企业分期开发的项目,在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如何确定清算项目单位?

依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八条规定,土地增值税以纳税人房地产成本核算的最基本的核算项目或核算对象为单位计算,同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87号)进一步明确, 土地增值税以国家有关部门审批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为单位进行清算,对于分期开发的项目,以分期项目为单位清算。

2、房地产企业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其中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中涉及的增值税是否可以计入扣除项目?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后契税 房产税 土地增值税 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43号)第三条第二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等规定的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涉及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允许在销项税额中计算抵扣的,不计入扣除项目,不允许在销项税额中计算抵扣的,可以计入扣除项目。

3、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时,有未销售的开发产品的,扣除成本是全部成本吗?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21号)规定,对已竣工验收的房地产项目,凡转让的房地产的建筑面积占整个项目可售建筑面积的比例在85%以上的,税务机关可以要求纳税人按照转让房地产的收入与扣除项目金额配比的原则,对已转让的房地产进行土地增值税的清算。所以土地增值税扣除成本是与收入配比部分的成本。

4、企业按规定对开发项目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后,当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出现亏损,企业所得税应当如何处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涉及企业所得税退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81号)规定,企业按规定对开发项目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后,当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出现亏损且有其他后续开发项目的,该亏损应按照税法规定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所得弥补。后续开发项目,是指正在开发以及中标的项目。

第二条规定,企业按规定对开发项目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后,当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出现亏损,且没有后续开发项目的,可以按照以下方法,计算出该项目由于土地增值税原因导致的项目开发各年度多缴企业所得税税款,并申请退税:

(一)该项目缴纳的土地增值税总额,应按照该项目开发各年度实现的项目销售收入占整个项目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在项目开发各年度进行分摊,具体按以下公式计算:

各年度应分摊的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总额×(项目年度销售收入÷整个项目销售收入总额)

本公告所称销售收入包括视同销售房地产的收入,但不包括企业销售的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普通标准住宅的销售收入。

(二)该项目开发各年度应分摊的土地增值税减去该年度已经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土地增值税后,余额属于当年应补充扣除的土地增值税;企业应调整当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并按规定计算当年度应退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当年度已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款不足退税的,应作为亏损向以后年度结转,并调整以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

(三)按照上述方法进行土地增值税分摊调整后,导致相应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出现正数的,应按规定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四)企业按上述方法计算的累计退税额,不得超过其在该项目开发各年度累计实际缴纳的企业所得税:超过部分作为项目清算年度产生的亏损,向以后年度结转。

实务 | 共享单车

敲黑板!共享单车三类收入应这样处理

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俗称“共享单车”)是移动互联网和租赁自行车融合发展的新型服务模式。《交通运输部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将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定位为分时租赁营运非机动车,是城市绿色交通系统的组成部分。共享单车企业运营中主要有哪些收入,税务如何处理?

分时租赁收入的税务处理

共享单车通过互联网平台的高效运营,实现单车使用权的快速切换转移来创造经济价值,其收入更多依赖订单数量。共享单车采用分时租赁模式,取得的收入即用户每次骑行所支付的费用,目前市场价格一般为每半小时收费0.1元到1元不等。分时租赁收入是共享单车运营企业的主要收入。

增值税方面,共享单车运营企业取得的共享单车分时租赁收入属于有形动产经营租赁收入,适用的税率为17%。企业所得税方面,提供单车经营租赁服务取得的收入应按租金收入处理。

广告投放收入的税务处理

共享单车运营企业的广告投放,分为车身位广告和平台广告两类。

与政府公共单车相比,共享单车由于没有固定存放站点,其最基础的广告投放资源在单车车身。目前,共享单车仍处于用户习惯培养时期,车身设计本身承担着推广和彰显品牌特色的功能,车身广告投放极少。如摩拜单车与京东合作推出的“618活动”,就是在车身印上京东广告,变身流动广告牌。车身位广告分两种情形,一是共享单车运营企业自行提供广告服务,二是共享单车运营企业将车身位出租给广告公司,而由广告公司制作发布广告。该类广告的增值税处理有两种情形:1.共享单车运营企业按提供文化创意服务——广告服务,适用增值税税率为6%;2.属于有形动产经营租赁服务,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企业所得税分别按照提供劳务收入和租金收入处理。

除车身外,共享单车结合互联网运营模式,通过在运营过程中形成人们交通出行大数据,可以构建精准广告媒体平台。手机APP是共享单车的重要广告资源,可结合大数据服务提供精准广告推送。APP内展示类广告和广告推送将成为共享单车的重要广告收入来源。增值税方面属于广告服务业,适用的税率为6%;企业所得税按照提供劳务收入处理。

此外,对于上述提供广告服务行为,应按提供广告服务取得的计费销售额和3%的费率计算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

资金利息收入的税务处理

共享单车的押金与车费储值会产生数量可观的资金沉淀。目前大部分共享单车运营企业在用户注册环节收取一定数额的押金。押金不可用于消费,用户可随时申请退还。共享单车在收取押金时并非按单车数量收取,而是依据用户数,即“一车多押”。《指导意见》规定,企业应建立完善用户押金退还制度,积极推行“即租即押、即还即退”等模式。虽然押金可以“即还即退”,但一般用户考虑再次用车通常不会申请退还,所以大量押金会沉淀在共享单车运营企业。押金在财务核算上属于其他应付款,押金不同于会员费,在税务处理上既不征收增值税,也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资金沉淀的另一个来源是预付使用费。摩拜单车、小蓝单车和ofo单车等都是先充值后消费的单车品牌,用户可以选择1元起自定义充值,但APP未设立充值余额退款的专用通道,用户无法取回充值的车费。即便今后再也不用该共享单车品牌,预充值也不退还。由此,押金和车费储值形成的沉淀资金在银行账户中均会产生利息收入。其增值税处理为存款利息属于不征收增值税项目,无需缴纳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方面,利息收入需并入企业收入总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通过上述分析可得知,共享单车企业涉及不同增值税税率的收入——分时租赁和车身广告位出租属于有形动产租赁,适用17%的税率;广告发布属于广告服务,适用6%的税率;资金存款利息收入属于不征增值税收入。需要注意的是,上述收入一定要分开核算,否则将从高适用税率征税。

实务 | 税改方案

美国众议院宣布税改方案:将企业税从35%降至20%

最近最火的一项税改,莫过于美国总统特普朗减税的提议了,今天让我们通过金融界网站的一篇文章来了解一下。

众议院共和党公布税改议案,一次性下调企业税率从35%至20%,个人所得税率从七档降至五档,分别为0%、12%、25%、35%和39.6%,最高个税与现有标准一致。对美国企业的海外利润汇回设置多个税档,并严防富人变相减税。不过针对富人的遗产税将在2024年以后取消。

个税降为五档对最富有人群的税率不变

个人所得税率从七档降至五档,分别为0%、12%、25%、35%和39.6%。其中39.6%的最高个人所得税率与现有标准一致,起征点是年薪超过100万美元的夫妇,或年薪超过50万美元的个人。

对于已婚夫妇,25%所得税率的起征点是年薪9万美元、35%税率的起征点是年薪26万美元。对于个人来说,25%和35%税率的起征点分别是年薪4.5万和20万美元。

议案没有提到12%个税起征点的细节,只是表示税基大于现有的税档10%和15%所覆盖人群,代表为中产阶层减税。一些高收入家庭可能会从33%的现有税档上调至35%的新税档。

议案也扩大了儿童保育税收优惠力度,将现有的每个孩子1000美元提升至1600美元,但仍赶不上共和党参议员Macro Rubio和Mike Lee提议的提升至1800-2000美元。

海外利润汇回设置多税档严防富人变相减税

对于跨国企业的海外利润,新版议案设置了多个税档。其中企业利润以现金及等价物的形式汇回美国,税率为12%;以非流动性投资的形式汇回美国,税率为5%。为了阻止美国企业持续把利润转到国外,将对高盈利的海外分支征收10%的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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