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驻北京异地安置参保人员报销地点变更了!(北京营业地址变更,关键词优化)

时间:2024-05-10 09:31:05 作者 : 石家庄SEO 分类 : 关键词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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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推进京津冀医疗保险协同发展,免除驻京异地安置参保人员医疗费用报销的往来奔波之苦,减轻参保人员负担,廊坊市医保中心自2014年6月起在北京设立报销点,每季度派工作人员赴北京为异地安置参保人员办理收取医保费用单据等相关工作。

选择北京异地安置的参保人纷纷反馈,越来越依赖这样轻松便捷的办理方式。在此小编提醒大家注意啦,报销地点有所变更,望在北京安置的各参保单位医保经办人员,及时告知在北京异地安置的参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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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地点变更为北京市朝阳区华威里27号(长安大饭店),廊坊医保报销咨询电话:0316—22277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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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日期暂定为每年的3、6、9、12月的第一个周一(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到下周一)。具体日期安排为年3月5日,6月4日,9月3日,12月3日。医疗费单据接收时间为上午8点-12点,过时不再接收,请大家合理安排报送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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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在报销点报送单据的参保人员,可按原渠道回廊坊市医保中心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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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该项工作长期顺利开展,望大家积极配合我们工作,报销时请携带齐相关资料,并遵守酒店管理规定

报销材料需知

住院报销

1、费用单据原件、费用汇总明细原件、诊断证明原件。

2、住院病历复印件(病历首页、入院记录、出院记录、手术记录、临时和长期医嘱)。

3、本人及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4、提供银行卡号或账号:参保职工需提供本人廊坊银行卡号或账号;参保居民需要提供本人或亲属建设银行卡号或账号。

门诊特殊疾病报销

1、本人及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2、门诊特殊疾病报销需提供《门诊特殊疾病证》复印件。

3、提供银行卡号或账号:参保职工需提供本人廊坊银行卡号或账号;参保居民需提供本人或亲属建设银行卡号或账号。

4、门诊特殊疾病或院前急诊费用报销需提供门(急)诊病历、门(急)诊费用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与发票相对应的地方、治疗明细、化验检查报告。普通门诊费用不纳入报销范围。

附:报销点参考乘车路线

地铁:14号线十里河(H西南口),步行11分钟;10号线潘家园站(C出口),步行3分钟

公交:运通107路(华威桥南站下)、300 路 (十里河桥北站下)、848路(十里 河桥北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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