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刚刚宣布 人才聚集新十三条措施 应届生落户享多项奖励(西安门户网站建设,关键词优化)

时间:2024-04-28 22:13:18 作者 : 石家庄SEO 分类 : 关键词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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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7日下午,西安市人社局、财政局召开媒体通气会,发布解读《西安市进一步加快人才汇聚若干措施》(以下简称“十三条措施”)。

出台十三条措施,是西安市人社局、财政局全面落实《西安市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打造“一带一路”人才高地若干政策措施》(人才新政23条)和市招才委有关要求的具体举措,其目的是吸引聚集更多人才来西安发展创业,为国家中心城市建设凝聚智慧力量。

具体如下:

一、设立高校毕业生“就业奖”。应届高校毕业生(包含普通高校毕业生、留学回国毕业生、技工院校高级班(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在西安就业落户,签订劳动合同,并交纳社会保险的,给予1000元一次性奖励补助,并发放“‘西’纳英才、‘安’心乐业大礼包”。

二、设立西安高校“留才奖”。凡西安地区应届高校毕业生在西安就业落户,按照每人200元标准,给予学校一次性奖励。

三、加大创业扶持力度。高校毕业生5年内首次在西安市创办企业或者从事个体经营,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且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给予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将大学生创业贷款最高额度由50万元提高到100万元。

四、提供全额灵活就业补贴。高校毕业生离校2年内在西安灵活就业的,全额给予期限不超过2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五、进一步下放人才评审权。向大型企业下放高、中级职称和高、中级技能人才评审权,鼓励行业学协会等社会力量参与人才评价工作。

六、扩大人才认定范围。将公务员、文化创意人员、自由从业者等更多领域人才纳入DE人才分类认定范围。

七、加快培养技能型人才。大力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参加培训的企业在职职工培训后取得相应证书的,按照技师或高级技师每人2000元、高级工及以下每人1000元给予补贴。

八、实行高水平大学硕士“免笔试”招聘。事业单位招聘急需紧缺的高水平大学毕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不参加笔试,采取直接考核招聘。

九、提升引才用才安居保障。西安市属单位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安家补助费每人由5年10万提高为5年15万。

十、放宽外国人才准入条件。外国留学生、国外知名高校毕业生来西安工作,直接办理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取消外国人才来华工作年龄限制。

十一、创建外国人才工作补贴制度。鼓励外籍产学研复合型人才在不同岗位创新创业,来西安工作外国人才给予最高60万年薪补贴及来华工作补贴。

十二、扩大“西安友谊奖”品牌效应。鼓励在西安地区高校、科研院所等企事业单位工作外籍人才参与荣誉奖评选,凡获得“西安友谊奖”荣誉的,给予3万元奖励;获得“西安市优秀外国专家奖”荣誉,给予1万元奖励。

十三、搭建前沿引才平台。聘请海内外100名知名专家、社会知名人士、知名高校校友担任“西安招才大使”、“校园引才特使”,联络全球及名校高层次人才和团队;在20个重点城市知名高校校友会设立“引才工作站”,拓宽招才引智半径。

西安市进一步加快人才汇聚若干措施(政策解读)

为全面落实《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打造“一带一路”人才高地若干政策措施》和市招才委相关人才工作要求,深入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吸引聚集更多人才来西安发展创业,助力西安追赶超越,为国家中心城市建设凝聚智慧力量,现就打造更优政策措施,加快人才汇聚西安,提出如下工作措施。

一、设立高校毕业生“就业奖”

应届高校毕业生(包含普通高校毕业生、留学回国毕业生、技工院校高级班(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在西安就业落户,签订劳动合同,并交纳社会保险的,给予1000元一次性奖励补助,并发放“‘西’纳英才、‘安’心乐业大礼包”。

政策解读:高校毕业生“就业奖”

一、申请对象

在西安市行政区域就业,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并落户的应届毕业生(包含普通高校毕业生、留学回国毕业生、技工院校高级班(预备技师班)毕业生)。

二、奖励标准

经审核后,对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给予1000元一次性奖励。

三、申请提交材料

1、申请表原件;

2、毕业证书或留学回国学历认证复印件;

3、企业劳动合同复印件;

四、奖励申请程序

(一)申请时间:应届毕业生毕业当年11月底或次年4月底。

(二)申请流程:应届毕业生个人填写申请表(包含个人银行卡号),按以下程序提交材料:

1、就业至中央派驻西安企业、省属企业、市属国有企业的毕业生向西安市人才服务中心申请,由市人才中心受理,奖励补助由市人才中心直接拨付至大学生本人银行账户;

2、就业至区(县)、开发区所属企业单位的毕业生向单位社保缴纳所属地的区(县)、开发区人才中心申请,区(县)、开发区人才中心。奖励补助由区(县)、开发区人才中心直接拨付至大学生本人银行账户。

五、办理地点:西安市人才服务中心;各区县人才服务中心

二、设立西安高校“留才奖”

凡西安地区应届高校毕业生在西安就业落户,按照每人200元标准,给予学校一次性奖励。

政策解读:西安地区高校“留才奖”

一、申请对象

西安地区全日制普通高校(63所)

二、奖励标准

凡西安地区高校鼓励其应届毕业生在西安就业落户并参加社会保险的,按照每人200元的标准据实给予高校一次性奖励。

三、申请提交材料

1.西安高校“留才奖”申请表;

2.西安高校应届毕业生在西安就业学生花名册;

3.就业协议书复印件;

4.已就业学生身份证复印件;

四、申请程序

(一)时间:各高校于每年10月底前申报当年“留才奖”材料。

(二)流程:

1、西安地区全日制普通高校汇总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信息及材料,向西安市人才服务中心申请并提交材料;

2、市人才中心初审高校材料,由市人社局复审后,复审通过后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3、公示无异议后,报市财政局审核;

4、市财政局复核后,将奖励资金拨付至西安市人才服务中心账户,由市人才中心发放至各申请高校。

五、办理地点:西安市人才服务中心

三、加大创业扶持力度

高校毕业生5年内首次在我市创办企业或者从事个体经营,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且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给予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将大学生创业贷款最高额度由50万元提高到100万元。

政策解读: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创业补贴

一、申请条件

毕业5年以内的西安市户籍高校毕业生首次在我市区域内自主创业后,可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

1、申请人取得工商营业执照6个月后提出申请,且企业注册地及经营地仅限西安市行政区划范围内。

2、申请人须为所创办企业的法人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本人。同一人创办多家经济实体的,只能申请一次。

3、补贴申领期限为2年,即申领时间距工商营业执照取得时间不得超过2年,即个人申领时间距工商营业执照取得时间不得超过24个月。

二、补贴标准

符合条件的给予5000元补贴

三、申请流程

1、符合条件的自主创业人员可向工商注册地的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就业服务机构审核无误的,按季度向同级财政部门申请补贴资金,由就业服务机构将补贴支付给个人。

2、经营所在地在我市各开发区的,申请人向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各开发区审核后汇总报西安市就业服务中心,市就业服务中心复核无误后向市财政申请补贴资金,市财政部门将资金核拨至市就业服务中心,再经各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发放至本人。

四、申请资料

1、《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复印件1份;

2、毕业证书复印件或学校开具的毕业生证明材料1份(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

3、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4、近3个月纳税证明复印件1份(符合相关免税政策的,需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免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西安市自主创业人员一次性补贴申领表》。

五、办理部门

向本人创业所在地的人社部门申请

政策解读:大学生创业贷款

一、申请条件

户籍关系在陕西省辖区内的大学毕业生(含研究生)及国外留学归国人员,创办的经济实体注册地和纳税关系在西安市辖区的小型法人企业,创业项目资金不足或扩大规模均可申请贷款(国家限制的行业除外)。

1、贷款对象有创业项目和创业计划书;

2、贷款企业法定代表人为近五年毕业或年龄小于35周岁的大专学历以上毕业生及留学归国人员;

3、贷款企业法定代表人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

4、贷款企业具有一定的自有资金;

5、贷款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个人信用良好,创办企业信用良好,无违法乱纪行为、无不良信用记录;

6、户籍关系未在西安市行政区域内,属于陕西省境内的大学生,所创办的企业要求正常经营一年以上。

二、补贴标准

符合条件的创业大学生可申请最高额度为100万元的创业贷款,贷款期限一般为2年。大学生创业贷款按基准利率计息,到期还本付息,给予50%贴息。

三、申请流程

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可直接向西安市就业服务中心提出申请。

四、申请资料

1、《西安市大学生创业贷款申请审核表》一式五份;

2、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户口本原件、复印件(户主页和本人页);

4、借款人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

5、《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复印件;

6、婚姻状况证明;

7、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

8、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复印件;

9、企业开户许可证原件、复印件;

10、税务登记证原件、复印件;

11、中国人民银行营管部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原件、复印件;

12、经营场所的房屋租赁合同(或房屋购买合同)原件、复印件;

13、创业计划书。

五、办理地点

西安市就业服务中心

四、提供全额灵活就业补贴

高校毕业生离校2年内在西安灵活就业的,全额给予期限不超过2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政策解读: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一、申请条件

西安市户籍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毕业2年内实现灵活就业,并在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实名登记,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可申请社会保险补贴。

二、补贴标准

高校毕业生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之和给予全额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2年。

三、申请流程

本人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可申请社会保险补贴。在本人档案托管机构申请补贴。

四、申请资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2、社会保险征缴经办机构出具的本年度社会保险费缴费单据原件及复印件;

3、《灵活就业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申请表》;

4、《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5、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站出具的灵活就业证明;

6、自主创业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属合伙创业的需另提供合伙经营的协议。

五、办理地点

高校毕业生个人档案托管机构

五、进一步下放人才评审权

向大型企业下放高、中级职称和高、中级技能人才评审权,鼓励行业学协会等社会力量参与人才评价工作。

政策解读:

一、申请对象

西安具有产业优势的重点大型企业及科技创新类特色企事业单位(行业学协会)

二、政策支持

可在本单位设立工程专业职称评审会,开展专技人才自主职称评审

三、申请流程

企事业(行业学协会)申请单位向所在区县、开发区人社部门、市级各主管单位提出设立评审会申请,区县、开发区人社部门、市级各主管单位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向市人社局提出申请,市人社局进行审核。对于申请设立中级工程职称评审会的,市人社局审核通过后进行批复;对于申请设立高级工程职称评审会的,市人社局审核通过后报省人社厅审批。

四、申请资料

1、关于申请设立工程专业职称评审会的函或报告;

2、相关专业技术人才分类评价标准;

3、关于成立相关专业职称评审会方案;

4、相关专业职称评审委员库名单

5、相关专业职称评审方案。

六、扩大人才认定范围

将公务员、文化创意人员、自由从业者等更多领域人才纳入DE人才分类认定范围。

政策解读:

一、申请对象

在西安市行政区域(含西咸新区)从业各类人才,需具备标准规定条件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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