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律师:总结的第一次起诉离婚千万不能犯的错!「心得」(委托知名律师,关键词优化)

时间:2024-05-07 01:41:17 作者 : 石家庄SEO 分类 : 关键词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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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件当事人由于巨大的夫妻矛盾引发的痛苦

而延伸出巨大的心理波动,心理痛苦

使得当事人对于离婚速度的要求都非常的急切。

希望快速离婚、快速离婚、快速离婚

但就在这样强烈诉求的背后却隐藏着一个重要的忽视。

即急于一时的冲动非常容易使得整个离婚案件的质量下降。

具体原因如下:

1、急于一时明显的表露出来,反而容易遭到对方心里上的恶意抵抗,也就是说你非常做的事情,我偏不让你得逞,从代理大量离婚案件的经验得知,有些案件对方当事人也觉得婚姻不幸福,心里是愿意离婚的,但是看到原告急于离婚之时,就觉得原告是不是外面有人,被告此时容易突然改变主意,拖延诉讼。

2、诉讼离婚都是复合型诉讼请求,一般包括1、离婚,2、孩子,3、财产、4、债权债务,5、赔偿补偿,那么急于离婚的当事人非常容易大幅的牺牲掉其他诉讼请求的利益,而一味的满足自己快速离婚的第一需求。通常有财产少分,财产延迟给付,孩子抚养费少要、不要,探视放宽或缩短,以及其他不合理的满足于对方。

3、诉讼离婚有经验的离婚律师都知道,急于一时离婚有时候都会引发离婚法官对于离婚案件调解的时候利用,即在背靠背调解的时候,双方的信息不对称,法官特别容易利用你最需要的以及和你最害怕的诉求来快速使得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该方面在此不再赘述,如有需要可以和律师见面详细沟通,反之,如果能够很好的利用对方的心理弱点,隐藏自己的心理弱点,才能最大限度发挥离婚律师的作用,借助好离婚法官的力量,实现自己利益最大化,此时的利益最大化在某种程度都可能超出一般审判诉讼结果,调解离婚在离婚案件总体数量中超过66%比例,也就是说超过三分之二的离婚案件是以调解结案,到底是占了便宜还是吃亏了,只有当事人自己事后才能仔细体会。

综上,离婚案件是一个整体目标,快速离婚仅仅是其中一个范畴,好的离婚律师都会为当事人谋划如何利用诉讼技巧和人性本质来完成离婚的夙愿,但只要进入离婚诉讼其实最终都是能够顺利离婚,离婚仅仅是迟早的事情,其他诉讼请求也要兼顾,千万不要犯婚离掉了又开始后悔其他方面严重吃亏了。

总结一句话,一定要和专业技能强的离婚律师谋划好整体的离婚策略和方法,才保离婚无忧,离婚是大事,比结婚更大的事!

年第一次起诉离婚

【一次庭审快速全部解决】

房屋(未办理产证)、车辆全部归我方所有

南京知名离婚律师庄荣华指导分析

【秦淮离婚案件.1-4结案】

南京离婚律师庄荣华案情介绍:

本案男女双方因家庭矛盾无法共同生活起诉离婚,经济问题,及其他感情问题,男方无奈委托知名南京离婚房产律师庄荣华此案。

承办法官:武麟法官【少年庭】。

立案时间-11月3日立案,结案时间为-1-4日离婚结案

本案自立案起2个月左右全部结束!

案件结果:

一、双方离婚 ;

二、房子和车辆归我方,我方支付对方折价款(我方多分17万元)

三、再无其他纠葛

南京离婚律师庄荣华点评:

在每年处理的大量离婚诉讼中,庄荣华律师经常会在诉讼过程中促成双方协议离婚、调解离婚,并且尽可能的保护我方当事人的抚养权利益以及财产利益。

本案双方无法协议离婚,庄荣华律师代理:1、实现了快速离婚、2、财产分割一次性全部解决完毕,3、财产分割即实现了当事人的夙愿,也极大的钝化了家庭矛盾。

调解技巧和调解策略在离婚诉讼案件具有巨大的机会优势和诉讼战略意义,再没有如同离婚案件的其他诉讼业务能够充分展示律师的调解作用!

本案确实涉及了婚姻法、合同法、民法等综合法律知识才能有效的实现当事人的诉求。

至此本案终结,当事人非常满意案件结果。

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民事调解书

()苏民初号

原告:A,男,回族,住本市建邺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庄荣华,江苏格非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B,女,汉族,住本市秦淮区。

原告A与被告B离婚纠纷一案,本院于年11月3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进行了审理。

A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决离婚;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于年1月4日自愿达成如下调解协议:

一、原告A与被告B离婚。

二、位于本市江宁区室《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项下的所有权益归原告A所有,该房屋项下贷款由原告A负责偿还。

三、牌照号为苏雷克萨斯汽车一辆归原告A所有。被告B于年1月12日前配合原告A办理车辆过户手续。

四、原告A向被告B支付118万元:于年1月12日前支付10万元,剩余108万元于年9月4日前付清。

五、案件受理费5202元,减半收取计2601元,由原告A负担1601元,被告B负担1000元 (此款已由原告预交被告于年9月4日前直接向原告支付)

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自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字或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二0一八年一月四日

用笑臉去面對現實,用微笑去對待生活!快樂的人,修煉了一份淡然的心態,不為難自己,不勉強他人,一切随缘

庄荣华律师,南京婚姻律师,致力于解决南京离婚所有疑难复杂问题,可电话微信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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