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人员、办税人员离职,是否需要到税务机关办理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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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案例:会计小张去国税购买发票的时候被工作人员告知,作为许多家非正常户的办税人员被提示监控,小张意识到,在2016年3-4月份刚毕业时曾在代理记账公司呆过,期间办理过许多税务登记信息,两个月就离开公司了,现在发现身份证已被强制监控,无法为新公司办理相关涉税事宜,想请问1,处于这种状态中具体哪些税务事宜被限制?2,关于办税人员怎么申请解除强制监控?过程手续审查需要哪些手续?通过率怎么样?3,根据省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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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您整理了一些要点),点击可以直达。案例:会计小张去国税购买发票的时候被工作人员告知,作为许多家非正常户的办税人员被提示监控,小张意识到,在2016年3-4月份刚毕业时曾在代理记账公司呆过,期间办理过许多税务登记信息,两个月就离开公司了,现在发现身份证已被强制监控,无法为新公司办理相关涉税事宜,想请问
1,处于这种状态中具体哪些税务事宜被限制?
2,关于办税人员怎么申请解除强制监控?过程手续审查需要哪些手续?通过率怎么样?
3,根据省局《异常企业及异常人员监控处置办法》中所说,两年后办税人员自动出库,请问实际上有没有落实呢?因为现在工作生活都有影响,希望能够尽快回复!
省级税务机关的回复 :
您好!收到来信后,我局高度重视,随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就相关情况回复如下:按照您的描述,您作为多家非正常企业的办税人员,监控系统对您进行了“提示监控”。对办理涉税事项的税务人员进行异常信息提示,主要是告知被监控的相关人员,其原供职的企业被列入异常企业监控库,提醒其关注风险,并积极联系原供职异常企业前往税务机关解决问题。设置“提示监控”后办税仍能到大厅办理,暂停网上办税的目的是为当面告知其被监控的原因,当面提示其应注意职业从业风险,暂不影响在办税服务厅办理涉税业务。监控后续处理由各主管税务机关负责,若您有具体需要解决的问题,请您直接与所在主管税务机关反映和联系。 成都市国家税务局年9月27日
【案例二】标题:我是一名受五年前就离职了的公司影响,被强制受理
:我于2011年-2012年10月在四川省西昌市一家名为西昌市仁和兴源商贸有限公司任会计一职,后来由于个人原因在公司办理了离职与交接手续,离职后与西昌市仁和兴源商贸有限公司无任何工作上的往来,再后来到了成都工作,并且在成都工作生活近三年时间了,现在由于金税系统升级,自己才知道,西昌市仁和兴源商贸有限公司成了非正常户被强制监控,自己离职后该公司也未变更财务相关人员,导致我也被强制监控,不能办理业务,严重影响了现在的工作。当初离职税务局并没有规定会计离职必须到税务局与该公司解除关系,我也不知道离职之后该公司的发展情况,凭什么作为当时已经离职的会计要受牵连呢?并且到税务局咨询这个事情,都给我说必须要公司法人去处理这个事情,事情过去那么多年,现在我根本联系不上法人,法人也一直不去处理,那我不是得一直受影响?我这种情况,还有什么办法可以解除我的强制监控?
咨询人:XXX 时间:-09-25
答复内容内容:尊敬的冯吉,您好。您所反映的相关问题已转主管税务机关调查处理。非常感谢您对税收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总结:从事会计、办税人员的朋友们,离职必须到税务机关办理办理变更手续。税法没有规定会计离职必须去税务机关变更手续,税法规定了企业发生税务登记的变更事项,应在30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变更,这里针对的是企业。作为登记在企业基本信息中的会计和办税人来说,当时登记时,代表的是企业,税务机关强制监控是针对的不合规企业的相关人等。也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所以这是一种对公司不合规的限制措施。
作为相关人员的企业会计和办税人员,离职一定要办理变更。否则企业一旦非正常了,风险极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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