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范冰冰时代,税收筹划到底还敢不敢做?(税收筹划营业税,关键词优化)

时间:2024-04-29 09:48:57 作者 : 石家庄SEO 分类 : 关键词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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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冰冰"阴阳合同"事件沉寂之后,最终政府选择在国庆期间向公众公布最终调查结果,补税、罚款、滞纳金接近9亿元的结果令人咂舌,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处理结果也让公众不能完全理解。但我关注的是范冰冰案中隐藏的另一条重要线索:税收筹划。从公布的信息来看,偷逃税款的手段大概有以下几种:

第一种:个人分拆合同法

即所谓阴阳合同,典型的就是案例中的片酬3000万元,只申报1000万元,其余2000万元以拆分合同方式偷逃个人所得税618万元,少缴营业税及附加112万元,合计730万元。

第二种:转换收入法

因为不同收入性质涉及的税负是不同的,即使是个人所得税,也存在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经营所得等不同类型收入,如果能够在不同收入中进行调整,自然可以降低税负。案例中提到"对利用工作室账户隐匿个人报酬的真实性质偷逃税款处3倍罚款计2.39亿元",那么意思很明显,片酬本来属于个人劳务报酬所得,通过工作室(一般是个体工商户或个人独资企业)转化为经营所得,最终是为了享受无锡当地针对经营所得的税收优惠政策。

第三种:少计收入法

这个不用多说,案例中"对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企业少计收入偷逃税款处1倍罚款计94.6万元",就是直接将应计入收入的部分未计少计。从这里描述来看,少缴税款只有不到50万元,应属于无意或者疏忽,但在检查中被坐实。

很多专家从范冰冰案的处理结果得出结论:税收筹划不能再搞了!站在税务机关角度,所有的筹划都是偷税!税收筹划真的就要同偷逃税款划等号吗?我还是有话要说:

1、税收筹划同偷逃税款的本质区别在于合法性,不能突破法律底线自然是所有税收筹划的基础;

2、由于税法本身的法制建设程度不够,企业实务中依靠的大多数依然是税务机关的内部规定和文件,并未完全形成完善的法律体系。这无疑加大了税收筹划的法律风险,但并不意味着筹划不再可行;

3、多年来,税收筹划领域鱼龙混杂,泥沙俱下,很多人所宣称的筹划方案本身就是有问题的,未来这部分无底线,非专业的筹划专家可以休矣;

4、税收筹划手段归根到底只有两类:商业模式的调整和税收优惠政策的运用。商业模式的调整主要是通过预先调整交易性质,交易结构来改变经营行为,从而改变税的结果,这个过程中常常又会用到税收优惠政策,包括行业优惠和区域优惠;

5、税收筹划无论运用哪种手段,都会涉及到交易的设计,设计过程中三大原则一定要切记:真实性原则、合理性原则和相关性原则。

真实性原则就是必须有真实的交易行为或者业务行为,虚构业务,虚构交易必然突破法律底线;虚开增值税发票为何重罚,就是因为没有真实交易,纯粹虚构业务。

合理性原则就是在交易设计中特别要关注业务的合理性和价格的合理性,从行业特点来看这笔交易是否有存在的意义,虽然看起来真实存在但合不合理,还有虽然交易本身没有问题,但定价是否明显偏高或偏低,是否有通过价格转移利润的嫌疑。

相关性原则就是交易同企业的业务开展有没有关系,如果完全没有关系,比如购买古董字画希望达到避税效果就是无稽之谈,原因很简单,同公司经营没有直接关系,这些支出无法同经营结果构成因果关系。

范冰冰案,给所有企业敲了警钟,也给所有财税从业人员敲了警钟,对税收筹划这个领域也客观上起到拨乱反正,正本清源的作用,每个企业,每个老板都需要重新界定自己在经营中的底线,底线与敬畏,最终是我们能走多远的最后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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