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创立后应发布的第1项制度-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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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很多公司管理人员,包括很多公司老板、创业者,都未必知道公司创立后的第一项制度应该是什么。有人说是财务制度,有人说是人力资源制度,有人说是行政制度。然而这些都是从业务角度考虑的。笔者从事管理工作多年,曾任世界500强企业的事业部总经理。基于多年管理经验,笔者认为,公司成立后发布的第一项制度应该是管理制度的制度,即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它是公司未来各项制度的基础。下面提供一个规章制度管理办法模板供参考。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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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您整理了一些要点),点击可以直达。很多公司管理人员,包括很多公司老板、创业者,都未必知道公司创立后的第一项制度应该是什么。
有人说是财务制度,有人说是人力资源制度,有人说是行政制度。然而这些都是从业务角度考虑的。
笔者从事管理工作多年,曾任世界500强企业的事业部总经理。基于多年管理经验,笔者认为,公司成立后发布的第一项制度应该是管理制度的制度,即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它是公司未来各项制度的基础。
下面提供一个规章制度管理办法模板供参考。
品牌芯制度模板--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制度体系建设,规范规章制度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规章制度是指公司根据国家法律、法规,针对公司管理特点,按照本办法制定的各项规范性文件的总称。
第三条 规章制度下发一年内视情况会做部分调整或只在部分单位试行的,发布制度时应标明“试行”。
第四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类规章制度的制定。公司所属各子公司、分公司制定规章制度参照本规定执行。各子公司、分公司制定的规章制度需抄送办公室备案。
第五条 制定规章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
(二)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三)规章制度之间应相互协调,避免重复或冲突;
(四)文字准确简练,结构严谨规范,程序符合要求;
(五)以业务为主线,由一个部门牵头,其他部门配合,制定统一的规章制度;
(六)国家、地方已有具体操作依据的强制性规定,公司遵照执行,不再重复制定。
第六条 本办法主要规范公司规章制度的制定、修订和废止行为。各子公司、分公司应根据本办法“总则”的要求,规范各单位规章制度制订、修订和废止程序。
第二章 部门职责和程序
第七条 公司办公室(行政管理部门)是规章制度的归口管理部门,对规章制度的规范性负责;公司法律部门是规章制度的法律审核部门,对规章制度的合法性负责;公司各部门是规章制度的主管部门,具体起草、制定规章制度,并对规章制度的实用性、统一性负责。
规章制度之间的协调性由办公室主要负责,各部门负责配合。
第八条 办公室职责:
(一)负责编制公司规章制度年度计划;
(二)负责公司规章制度的审核工作;
(三)会同有关部门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负责公司规章制度的汇编工作;
(五)负责提出本部门制定规章制度的年度计划;
(六)负责本部门主管业务范围内规章制度的起草、征求意见工作;
(七)负责本部门主管业务范围内规章制度的清理和修订工作;
(八)负责对本部门制定的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九条 法律部门的部门职责:
(一)负责对公司所有规章制度进行法律方面的审核;
(二)负责提出本部门制定规章制度的年度计划;
(三)负责本部门主管业务范围内规章制度的起草、征求意见工作;
(四)负责本部门主管业务范围内规章制度的清理和修订工作;
(五)负责对本部门制定的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条 其他各部门的部门职责:
(一)负责提出本部门制定规章制度的年度计划;
(二)负责本部门主管业务范围内规章制度的起草、征求意见工作;
(三)负责本部门主管业务范围内规章制度的清理和修订工作;
(四)负责对本部门制定的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制定规章制度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提出计划;
(二)组织起草;
(三)办公室审核;
(四)法律部审核;
(五)业务主管领导审核;
(六)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
(七)需由董事会审议的董事会审议通过;
(八)主要领导批准发布。
需要制定制度的部门需填写《规章制度制定审批表》(附件1),并按要求完成审批程序后交办公室印发。未按上述程序进行的,公司将不予印发。
第三章 计划管理
第十二条 每年1-2月份,各部门编制本年度工作计划时,一并提出规章制度制定计划(填写附件2《年度规章制度制定计划表》),报办公室汇总。
第十三条 申报制定规章制度计划的要求:
(一)规章制度的名称;
(二)规章制度的起草部门;
(三)制定(修改)规章制度的必要性;
(四)规章制度的适用范围;
(五)规章制度拟完成的时间。
第十四条 办公室根据规章制度体系建设要求,对各部门申报制定的规章制度进行分类汇总并提出意见,形成制定规章制度的年度计划,交总经理办公会审议。经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后,开始实施制定工作。
第四章 起草
第十五条 规章制度起草由各业务主管部门负责,涉及其他部门业务的,由主管业务的部门牵头,会同相关部门组成临时联合起草小组起草。
第十六条 规章制度名称应准确、简洁地反映规章制度的主要内容。为了简化,规章制度条文中的公司全称可以使用约定成俗的简称。
第十七条 规章制度应是公开的,一般不涉及秘密内容,确属国家秘密的,按保密规定办理。
第十八条 规章制度结构包括“总则、分则和附则”三部分。总则是指制定规章制度的总原则,包括制定规章制度的依据、目的、原则以及规章制度的适用范围等。分则是指规章制度对某一项工作做出具体规定的部分。附则是指不适宜放在总则、分则中的内容,包括生效日期、解释权属、专业用语定义、实施细则的制定、废止有关规章制度的名称和文号等。
第十九条 规章制度采用条文形式,按章、条、款、项的格式成文,条文较少的规章制度可不分章。
条文内容较多的,可以分款,款不冠数字,以自然段表示。款以下可以设项, 项以(一)、(二)……表示。
第二十条 发文单位标识、发文字号、标题、主送单位、印章名称、规章制度名称之间要相辅相成, 协调统一。
第二十一条 规章制度正文一般不使用图表, 确需使用图表的, 应作为规章制度的附件。
第二十二条 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属制定规章制度的部门或批准机构。规章制度的生效日期一般表述为“本办法(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第五章 批准和发布
第二十三条 以公司名义印发的规章制度,经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或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由公司主要领导签发。
第二十四条 规章制度以公司文件的形式发布。
第六章 清理与修订
第二十五条 每年12月份,办公室组织开展规章制度清理和汇编工作。下一年度一季度前公布已经失效的规章制度目录或公布现行有效的规章制度目录。
第二十六条 规章制度修订程序参照本规定中规章制度制定程序进行。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本规定解释权属办公室。
第二十八条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
1、规章制度审批表
2、年度规章制度制定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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