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规章制度有没有用,老板拍板并不算!(企业公司管理制度,关键词优化)

时间:2024-05-03 20:34:28 作者 : 石家庄SEO 分类 : 关键词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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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国法,厂有厂规。身在职场,免不了面对所在公司各类规章制度,考勤制度、薪酬管理、劳动用工、奖惩考核办法等等,这类文件通通被称作是公司的规章制度,或者在有的公司被统归入《员工手册》。

有的公司老板一挥手,比划着说“××不听话,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把他给我开除了!”或者某天心血来潮说一句,“今年效益不好,各部门工资都降一级,下发个薪酬变更通知吧!”这种情形不仅在电视剧里常见,生活中也比比皆是。

然而,公司的老板真的可以一言堂吗?非也非也,作为员工,即使是为了生计等各种因素综合衡量,还要在这公司待下去,也得明白什么样的规章制度才是有效的,当真正遇到了不得不撕的时刻,能够清楚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第四条之规定,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

结合这个法条,当公司要求员工执行某条规章制度或者以违反某条规章制度作出处理决定时,请自问下面这样三句话,就清楚了:

一、制度的制定程序是不是合法?

如果答案是否,那么这份规章制度的效力就不被法律所承认。

有效的制度制定程序应当是怎么样的呢?

《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以图表示例应当是这样的: 

二、规章制度内容是不是合理合法?

很想给boss唱个歌,“条款不是你想定,想定就能定”。

规章制度的内容合法受三个方面的约束:

1.依据现行有效的法律规定制定——必须在法律框架范围内制定,违反法律法规的制度是违法的;

2.不得排除员工的主要权利,免除公司的责任

某制度中规定“员工过失给公司造成损失需全额赔偿。”

这样的规定免除了公司本应承担的经营风险和责任,“过失”不等同于“过错”,所得由公司获取,而损失让员工全额承担,很大可能被认定为无效条款。

3.内容应具有合理性,符合公序良俗

某公司规章制度规定,不允许乘坐黑车,违者以开除论处。

该规定已超出公司内部劳动规则范畴,公司不能以生产经营期间的规章制度来约束员工休息期间的行为。员工乘坐何种交通工具上班是私人事务,公司无权作出强制规定。且乘坐非法营运车辆行为应由行政机关依据法律或法规进行管理,公司无权对该行为进行处理。

三、制度有没有向员工公示过?

关于公示,请时刻牢记一句话:法律上只是判断有证据证明每一个员工知道,而不论员工是否真的知道。

以此推出两种情况:

1.员工甲仔细看过规章制度的内容,对条款了熟于心甚至倒背如流,但没有留下任何签字或学习的痕迹;

2.员工乙在公司召开的制度培训会签了名,但整个培训过程都在睡觉,一条内容都没听进去,也不知道做了哪些规定。

则会认定公司未向甲公示规章制度,对甲本人来说,他可以主张规章制度对他不适用,乙则正好相反。

所以说,公司的规章制度有没有用,首先要明白到底什么样的才是有用的规章制度?这套企业内部的“法律”到底有没有效,真的不要被老板的威势所吓倒哟!

希望本文不仅是作为员工一方了解企业规章制度漏洞的矛,也能成为公司一方制定规章制度的盾。在合法有效、友善共进的工作环境中,建立和谐劳动关系,给和谐社会贡献一份力量嘛!

本文:公司的规章制度有没有用,老板拍板并不算!的详细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信息来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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