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起深圳全面落地个税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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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深圳特区报消息,昨日,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召开个人所得税改革新闻通报会,深圳将积极按照个税法修订决定的内容,将采取“一次修法、两步实施”的方式落地新税法,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为第一阶段过渡期,主要落实提高基本减除费用和优化税率表等;第二阶段将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新税法内容年8月3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个人所得税法,习近平主席签署年第9号主席令公布税法修订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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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您整理了一些要点),点击可以直达。深圳特区报消息,昨日,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召开个人所得税改革新闻通报会,深圳将积极按照个税法修订决定的内容,将采取“一次修法、两步实施”的方式落地新税法,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为第一阶段过渡期,主要落实提高基本减除费用和优化税率表等;第二阶段将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新税法内容
年8月3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个人所得税法,习近平主席签署年第9号主席令公布税法修订决定。按照全国人大公布的税法修订决定,以及财税〔〕98号文件的规定,对纳税人在年10月1日(含)后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以及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自然人投资者、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者年第四季度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基本减除费用将统一按照5000元/月执行,并按照新的税率表计算纳税。
新闻通气会上,深圳市税务局也希望通过媒体宣传,提醒市民清晰掌握过渡期政策的实施时点,对于年10月1日(含)后纳税人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以及经营业主第四季度取得的经营所得,即可适用调整后的基本减除费用,并按照新的税率表计算应纳税额。
(来源:证券时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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