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深圳龙岗区国家高新企业认定补贴申报(首次20万、再次1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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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深圳龙岗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补贴申报(首次20万、再次10万,截止9月7日)一、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激励申请条件对经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认定激励,按以下规定执行。(一)申请激励应具备以下条件:1.在龙岗区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2.年度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的。3. 2016年度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后,未获得过认定激励的。(二)首次申请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激励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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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激励申请条件
对经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认定激励,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申请激励应具备以下条件:
1.在龙岗区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年度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的。
3. 2016年度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后,未获得过认定激励的。
(二)首次申请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激励的,经核准符合条件的,一次性给予20万元认定激励。
之后再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每次给予10万元激励。【1.8.6.6.4.9.6.9.4.8.6 V同】
(三)企业更名后重新核发认定证书的不予重复激励。
二、龙岗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补贴申请时间:8月6日-9月7日
三、龙岗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材料
1.申请书
2.组织机构代码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5.上年度国税、地税纳税证明复印件
6.上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7.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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