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市经信局: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第21批)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通知(申报企业技术中心,关键词优化)

时间:2024-05-01 16:35:58 作者 : 石家庄SEO 分类 : 关键词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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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年(第21批)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通知

厦经信技术〔〕207号

各有关企业:

根据《厦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厦门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厦经信技术〔2016〕487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见附件1)的要求,现就做好年(第21批)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年(第21批)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的企业,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应满足《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并按照《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编写申请报告,提供附件(见附件2)及相关证明材料。

(二)申报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建筑业)认定的企业,应具备《厦门市企业技术中心(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与评价标准》(DB3502/Z5035-)有关规定(见附件3),并按照标准要求编写申请报告,提供附件及相关证明材料。由市建设局负责初审推荐。

二、申请材料要求及受理时间安排

(一)提交申请材料包括纸质文件(一式二份)和电子文件。申报材料请按照规定顺序装订(见附件4)。

(二)时间安排及受理部门

1.咨询解答及指导阶段:5月28日-6月20日工作日。

2.申请材料受理阶段:6月21日-6月30日工作日。逾期不受理。

建筑业企业申请材料报送市建设与管理局总工办,其余企业申报材料报送市经信局技术创新处。

三、联系方式

(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技术创新处

联系人:余晓燕电话2896745

汤海婴电话2896820

地址:湖滨北路61号市政府东楼608室

(二)市建设与管理局总工办

联系人:杨佳悦电话8122660

地址:厦禾路362号建设大厦15楼1501室

附件:

1.厦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厦门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厦经信技术〔2016〕487号)

2.评价数据表及附表

3.厦门市企业技术中心(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与评价标准(DB3502/Z5035-)

4.申报材料装订顺序

厦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年5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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