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纠纷点评法律意见和代理策略(上海交通肇事案件律师,关键词优化)

时间:2024-05-06 12:19:06 作者 : 石家庄SEO 分类 : 关键词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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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每周将发布各个领域的法律意见书的指导案例,并附上向彬律师的点评。

律师的法律意见没有最好,再好的法律意见书站在不同的角度都会有不同的见解产生。这里我们提供法律意见书指导案例,仅希望能够抛砖引玉。

案件简介丨交通事故纠纷

客户是电瓶车等非机动车的驾驶员,年7月与对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客户有修车费或者物品损坏,损失财产1000元。同时客户这边有人受伤还在医院治疗,伤情为左腿两处开放性骨折,目前治疗期间花费12万元,还没有做过伤残鉴定。伤者治疗期间有家人在护理,年龄21岁,系农业户籍并在城镇居住满一年以上。目前,交警已经出具责任认定书,认定对方全责。但是,警察未查明肇事车辆是否拥有保险便将其车辆放走,并向客户介绍律师(事后才知是黄牛)。现在车主对起不起诉无所谓,不肯好好调解,同时,对方未购买任何车辆保险,并一直耍赖,声称没有钱。

法律意见样例及点评

点评——导言

从侵权案件本身来说,是否能够计算赔偿金额并不能考验出一个律师的办案功力。因为在治疗结束以后,只要是有一般常识的律师,都可以对这些进行计算。比如:根据医疗费的发票来计算医疗费用;根据住院人员的护理情况来计算护理费;按照实际误工天数,结合具体日工资金额计算误工费;甚至包括如何主张后续的伤残赔偿金等等,基本上都属于计算层面的问题。

律师在代理一个侵权案件时,其重点和核心应该是侵权事实的固定、侵权因果关系的建立、侵权责任比例的划分。无论是交通事故、人身伤害还是医疗纠纷,律师都需要对侵权行为与伤害事实之间的因果关系来收集和提供证据。这个案件是交通肇事案件,由于经过交通肇事案件就有基层公安交警部门对交通事故的处理,并作出了事故责任认定,是比较容易证明伤害事实的。其他侵权纠纷如医疗事故、人身伤害等等,一般没有特定部门作出责任认定,律师调查取证就会相对复杂一些。举例来说:比如在人身伤害案件中,如果报过警,律师一般就需要到接受报警的公安机关来获取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如果不属于刑事案件,那么公安机关的先前调解,医疗费用的支付,对一些轻微的构成治安违法的案件进行的处理,比如罚款、拘留等,都是将来作为起诉侵权纠纷案件的原始证据。

另外也可以通过收集证人证言、监控录像等旁证材料来构建证据链,并依据证据来主张侵权事实、侵权因果关系和侵权责任的分配,这些也是后续赔偿的前提。

1、可争取的权益(诉讼请求)分析

1.1 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医疗费12万元;

1. 可争取的权益点(诉讼请求)是?

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医疗费12万元;

2. 可争取本项权益的理由有哪些?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第十九条的规定,您目前已经住院花费了12万元,且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对方全责,那么可以初步确定,我方对于该次事故没有责任,因此我方因本次事故遭受的损失应当由对方全部赔偿,包括因事故遭受人身损害而支出的医疗费12万元。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3. 争取本项权益的可能性有多大?

80%以上

4. 争取本项权益存在的风险有哪些?

1、对于医疗费中的,如果属于医保统筹报销的部分,上海法院一般是不会支持的;

2、如果有过度医疗的情况,一旦对方提出,经法院查实,也是不会支持的;

3、如果涉及到二次治疗的,由于我方起诉时损失尚未实际发生,故对于二次治疗费,需要等实际发生后,根据具体发生数额另行起诉。

1.2 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误工费(误工费=月工资×误工期,误工期以鉴定意见为准);

1. 可争取的权益点(诉讼请求)是?

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误工费(误工费=月工资×误工期,误工期以鉴定意见为准);

2. 可争取本项权益的理由有哪些?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的规定,如果您已经工作,且有固定工资,那么您受伤这段期间的工资损失即属于误工费,对此,您依法有权要求对方赔偿。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 争取本项权益的可能性有多大?

80%以上

4. 争取本项权益存在的风险有哪些?

1、我方需提供社保证明、纳税证明等证据证明收入状况,并提供鉴定意见、单位误工证明等证据证明误工时间,若无法提供则本项诉讼请求可能得不到支持;

2、误工费要结合误工时间以及收入状况来确定,误工时间根据鉴定意见来确定,收入则是看实际减少的损失,若我方没有固定工作,则只能依据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1.3 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护理费(护理费=40元/天×护理期,护理期以鉴定意见为准);

1. 可争取的权益点(诉讼请求)是?

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护理费(护理费=40元/天×护理期,护理期以鉴定意见为准);

2. 可争取本项权益的理由有哪些?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您由于该次事故受伤,并且住院治疗,期间有家人进行护理,产生了护理费,对此,您依法有权要求对方赔偿。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3. 争取本项权益的可能性有多大?

80%以上

4. 争取本项权益存在的风险有哪些?

1、护理费是由两部分构成的,护理期以及护理人员的工资水平,如果是家人护理,并且能够提供进行护理的家人的工资水平,则可以用该工资水平来计算,否则只能依据上海市的标准,按照一天40元来计算。

2、对于护理期,同样是需要根据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意见来看,如果是住院期间产生的,可以与出院后需要护理的期限一起主张。

1.4 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营养费(营养费=30元/天×营养期,营养期以鉴定意见为准);

1. 可争取的权益点(诉讼请求)是?

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营养费(营养费=30元/天×营养期,营养期以鉴定意见为准);

2. 可争取本项权益的理由有哪些?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规定,您由于该次事故已经受伤住院,身体受到了严重的伤害,需要加强营养以恢复健康,所以产生了该项费用,对此,您依法有权要求对方赔偿。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十四条:“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3. 争取本项权益的可能性有多大?

80%以上

4. 争取本项权益存在的风险有哪些?

营养费中的营养期是需要通过“三期”鉴定来确定的,故需要根据鉴定意见的期限来确定营养期,否则主张的营养费可能得不到支持。

1.5 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交通费

1. 可争取的权益点(诉讼请求)是?

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交通费(具体金额以交通费票据为准);

2. 可争取本项权益的理由有哪些?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如果您因住院或者来回治疗,需要在家和医院来回奔跑,那么您或家人(必要的陪护人员)产生的交通费也属于实际损失,对此,您依法有权要求对方赔偿。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二条:“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3. 争取本项权益的可能性有多大?

80%以上

4. 争取本项权益存在的风险有哪些?

1、产生交通费的人员必须是您本人或必要的陪护人员,因为就医或者转院而发生的费用,其他的例如家人以及亲属的看望所产生的医疗费是不可以主张的;

2、交通费必须要有正式的票据,且时间、地点以及相应的次数应当大体一致,否则法院也很难支持。

1.6 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伙食补助费=20元/天×住院时间,住院时间以医院出具的住院小结为准);

1. 可争取的权益点(诉讼请求)是?

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伙食补助费=20元/天×住院时间,住院时间以医院出具的住院小结为准);

2. 可争取本项权益的理由有哪些?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由于您已经因该次事故住院治疗,因此也相应地产生了住院伙食补助费,对此,您依法有权要求对方赔偿。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3. 争取本项权益的可能性有多大?

80%以上

4. 争取本项权益存在的风险有哪些?

住院伙食补助费是以您的住院天数,按照每天一定的金额来计算的。住院天数主要根据医院出具的出院小结来确定,其他的如病历卡等也可以辅助证明住院时间。

1.7 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残疾赔偿金;

1. 可争取的权益点(诉讼请求)是?

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残疾赔偿金115384元(57692×20×10%=115384);

2. 可争取本项权益的理由有哪些?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关于经常居住地在城镇的农村居民因交通事故伤亡如何计算赔偿费用的复函》的规定,您今年21岁,虽然是农村户口,但是在上海连续居住满一年,如果伤残鉴定等级为十级,由于2016年上海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59692元,因此您可主张的残疾赔偿金为115384元(57692×20×10%=115384)。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关于经常居住地在城镇的农村居民因交通事故伤亡如何计算赔偿费用的复函》: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和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计算,应当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结合受害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等因素,确定适用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人均消费性支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的标准。

3. 争取本项权益的可能性有多大?

5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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