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健康服务业50条新政正式出台 权威解读(附政策全文)(上海高新技术企业政策,关键词优化)

时间:2024-05-06 05:44:53 作者 : 石家庄SEO 分类 : 关键词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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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5日,上海市政府下发《关于推进健康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一流医学中心城市的若干意见》(沪府发〔〕25号,下称意见),7月24日翁铁慧副市长、市卫计委主任邬惊雷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了意见出台的相关情况。

健康服务业涉及医院、康复护理院、护理服务、药品、医疗器械、保健用品、健身产品、健康保险等支撑产业,门类众多。健康服务业是当下社会投资、关注的热点,马云说下一个超越他的人,一定出现在健康产业。

上海市根据自身优势选择了健康医疗、健康服务、健康保险三大重点领域大力发展,此次聚焦三大领域出台了50条具体政策,力求重点突破,预占领亚洲乃至全球制高点。

对公有制经济占了半壁江山的上海来说,此次政策出台将会刺激民营企业投资健康服务业,利于拉升民营经济投资下滑趋势。

相关资料链接:调查:上海护理服务业实践带来的启示(请点击阅读)。

作为进入新时代以来我国首个省级健康服务业发展政策,对全国健康服务业的发展具有借鉴意义,老友邦特将上海市政府、卫计委权威解读整理如下(后附政策全文):

-2020年,上海将投入12.9亿元人民币,通过“腾飞计划”,实施新一轮重点专科建设。从而加快建设亚洲医学中心城市,进一步提升上海健康服务发展能级与核心竞争力。

《意见》编制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紧紧服务城市发展战略,力求发展理念新、发展措施实、改革力度大,推动健康服务业集聚化、融合化、特色化、高质量发展,全文包括总体要求、加快健康服务业重点领域发展、构建协同发展的健康市场体系、加强健康服务业引导和支持等四个部分,共计50条政策。

(一)总体要求

主要是提出健康服务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和产业体系建设方向。

指导思想方面,核心是按照全力打响上海“四大品牌”尤其是“上海服务”品牌的要求,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健康医疗、健康服务、健康保险为重点,优化营商环境,强化改革创新驱动,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推动健康服务业集聚化、融合化、特色化、高质量发展,大幅提升资源配置能级,增强健康服务业的国际竞争力、影响力、渗透力和辐射力,建成亚洲医学中心城市。

发展目标方面,《纲要》明确了不同阶段分步发展的目标。到2020年,健康服务业规模和质量不断提升,增加值占全市生产总值比重力争达到6%左右,建成亚洲医学中心城市。

到2030年,健康服务业增加值占全市生产总值比重达到7.5%,成为城市重要支柱产业,建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健康科技创新中心。到2035年,建成与卓越全球城市定位相匹配的健康服务业发展体系,健康服务业规模和质量居全球城市前列。

(二)加快健康服务业重点领域发展

重点发展三大领域:

第一,是健康医疗。重点是打造“5+X”健康医疗服务业布局,培育和发展社会办医品牌,促进家庭医生服务市场发展,有序发展前沿医疗服务,推动中医药服务高质量发展,推动医疗人才资源合理共享。

其中,有较大突破的政策:一是社会办医机构经认定后可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或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的优惠政策。二是对在高水平社会办医机构就医的医保病人,基本医疗服务的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照公立医院同等收费标准予以结算,非基本医疗服务费用由病人自负。三是支持注册全科医生自主执业开办全科医生诊所,并实行备案制。四是在公立医院推行全职、兼职等不同的医师执业方式。五是探索实施护士执业区域注册。

第二,是健康服务。一是发展健康管理服务。促进健康管理与移动互联网、健康大数据、智慧医疗等融合发展,支持开展居民基因检测服务,发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服务,开展肿瘤、传染性疾病、感染性疾病的精准防控,发展运动医学、康复医学。二是推动智慧健康管理服务发展。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支持依托实体医疗机构发展互联网医院。打造健康信息产业集群,加快发展医疗人工智能辅助决策系统和智能诊断设备,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在医学影像、病理分析、医疗辅助诊断领域的应用。三是打造有竞争力的国际健康旅游目的地。此外,还要推动中医养生服务业发展,完善健康养老产业链,大力发展健康服务贸易。

第三,是健康保险。一是依托上海保险交易所,设立上海健康保险交易中心,依法合理利用商业保险、医疗卫生服务等领域数据资源,建设健康保险发展的枢纽型、功能性平台。二是推进健康保险产品供给侧改革。支持开发健康管理、高端医疗、创新疗法、先进检查检验、高值医疗器械利用等方面的保险产品,促进前沿健康技术研发与应用。三是完善商业健康保险支持政策。

(三)构建协同发展的健康市场体系

重点是六方面:一是增强实体经济活力,加快健康服务业集聚区和健康小镇建设。二是推进基因产业平台、重大产业技术基础实验室、药品与器械公共服务平台、医学人工智能研发与转化平台、临床试验共享平台、医学科技创新示范基地等6大项目建设。三是完善健康科技创新支持体系。四是创新健康金融服务体系。五是促进合理健康服务消费。六是加快放管服改革。

其中,放管服改革方面有许多突破:一是完善社会办医疗机构审批制度,先行放开100张床位及以上的社会办医疗机构、全科诊所和中医诊所的规划限制,鼓励引入信誉良好、管理先进的高质量、高水平社会办医疗机构。二是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的设置审批和执业登记实施“两证合一”,实行直接执业登记。三是完善医疗技术备案制度,淡化医疗机构的等级要求,重点审核医师执业资质和能力。四是诊所诊疗科目可以根据实际需求设置,科目设置不超过4个。五是逐步推广上海自贸区社会办医疗机构乙类大型医用设备管理模式。六是鼓励发展共享医疗服务模式。七是争取国外批准上市的抗肿瘤药物在本市先行定点使用。

(四)加强健康服务业引导和支持

主要是五方面:一是要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加强财政支持力度,创新资金扶持方式。二是合理减轻企业税费负担,落实各项税收支持政策,加强健康服务业引导和支持。三是加强建设用地保障,优化土地资源供给,合理利用存量用地。四是加大健康信息化支撑,促进健康大数据共享与开放,建设健康领域云服务体系。五是厚植人才优势,优化健康服务业人才培养机制,完善人才引进和流动机制,强化健康服务业监管执法队伍建设。

后附政策全文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

推进本市健康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一流医学中心城市的若干意见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健康服务业以维护和促进人民群众身心健康为目标,涵盖医疗服务、健康管理与促进、健康保险以及相关服务,涉及药品、医疗器械、保健用品、保健食品、健身产品等支撑产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支柱产业。为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4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的意见》(国办发〔〕44号),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改善健康民生,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现就推进本市健康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一流医学中心城市提出若干意见如下:

一、明确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大力落实健康中国和健康上海战略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精准对接人民群众对美好健康生活的需要,在切实保障和改善人民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基础上,按照全力打响“上海服务”“上海制造”“上海购物”“上海文化”四大品牌尤其是“上海服务”品牌的要求,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优化营商环境,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推动健康服务业集聚化、融合化、特色化、高质量发展,大幅提升资源配置能级,增强健康服务业的国际竞争力、影响力、渗透力和辐射力,建成亚洲医学中心城市,为本市加快推进建设“五个中心”、卓越的全球城市和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作出新贡献。

(二)发展目标

适应卓越全球城市的功能定位,不断优化健康服务业政策支持体系和营商环境,推动技术创新、业态创新、模式创新和产业创新,建设一批业态集聚、功能提升、特色鲜明的现代健康服务业园区和基地,推进一批服务平台和重大项目建设,实现健康领域关键技术、重大产品的创新突破,促进“瞪羚”“独角兽”和“隐形冠军”企业蓬勃发展,培育若干世界级健康服务产业集群,形成内涵丰富、布局合理、结构优化的健康服务业体系。到2020年,健康服务业规模和质量不断提升,增加值占全市生产总值比重力争达到6%左右,成为亚洲医学中心城市。到2030年,健康服务业增加值占全市生产总值比重达到7.5%,成为城市重要支柱产业,建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健康科技创新中心。到2035年,建成与卓越全球城市定位相匹配的健康服务业发展体系,健康服务业规模和质量居全球城市前列。

(三)产业体系

着眼于推进现代化城市经济体系建设,把提高健康服务业供给体系质量作为主攻方向,推进产业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提高全要素生产率,实现健康服务业创新驱动、集聚融合、高质量发展。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医深度融合的健康科技创新体系,以现代健康服务业园区和基地为重要载体,整合金融保险、科技、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产业要素,发展新兴健康服务业,提升本市优势产业能级,打造健康服务全产业链,构建以健康医疗、健康服务、健康保险为重点,健康信息为支撑,新兴健康服务业为新动能的健康服务业体系。

二、加快健康服务业重点领域发展

(一)健康医疗

推进医疗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人才、技术、资本等产业要素合理流动,激发社会办医活力,培育一批高水平、有特色的社会办医品牌,形成公立医疗机构与非公立医疗机构协同发展的多元办医格局,打造与卓越全球城市相匹配的高品质健康医疗服务业体系。

1.打造“5+X”健康医疗服务业布局。统筹城乡、区域健康医疗服务资源配置,以国际化、集聚化、特色化、高质量、高水平发展为方向,在上海国际医学园区、新虹桥国际医学中心、嘉定精准医疗与健康服务集聚区、普陀桃浦国际健康创新产业园、徐汇枫林生命健康产业园区等基础上,在杨浦、奉贤、金山、崇明、松江等区域建设若干健康医疗服务业集聚区。强化上海国际医学园区、新虹桥国际医学中心的引领和示范作用,促进临床前沿尖端技术服务、高端医疗服务、先进适宜技术服务等向园区集聚发展。以市场需求为导向,鼓励发展一批高水平、国际化、特色化的社会办综合性医疗中心。支持社会力量深入专科细分领域,投资建立品牌化专科医疗集团,培育一批具有竞争优势的专科医疗品牌。以“名医、名术”为核心,鼓励发展各类医生集团和特色诊所。支持发展高水平、国际化、集团化的医学检验、病理诊断、医学影像、消毒供应、血液净化、安宁疗护等第三方专业机构,推动专业技术资源集约共享。(牵头部门:市卫生计生委、市发展改革委、有关区政府)

2.培育和发展社会办医品牌。允许公立医院根据规划和需求,与社会力量合作举办新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鼓励公立医院与社会办医疗机构在人才、管理、技术等方面建立协议合作关系,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鼓励社会办医疗机构参加医疗联合体建设,支持高水平社会办医机构成为医学院校教学基地,并作为住院医师、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支持有条件的高水平社会办医机构举办临床医学院校,促进临床、科研、教学协同发展。完善社会办医疗机构第三方评价机制,将评价结果与医保准入、年审等挂钩。符合条件的社会办医机构经认定后可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或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的优惠政策。在产业集聚区设置创新创业型医疗机构孵化器,培育高水平专科医疗机构。落实完善基本医疗保险支持政策,医保管理机构与符合条件的社会办医疗机构签订定点服务协议,在程序、时限、标准等方面,与公立医疗机构同等对待。鼓励高水平社会办医疗机构参照公立医院同等价格政策或病种费用标准,提供基本医疗服务,与公立医院形成竞争。对在高水平社会办医疗机构就医的医保病人,基本医疗服务的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照公立医院同等收费标准予以结算,非基本医疗服务费用由病人自负。鼓励社会办医机构建立与国际接轨的医疗质量管理体系,开展国际标准认证。(牵头部门:市卫生计生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医保办、市科委、市教委、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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