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近司法行政 平均每月847件刑事法律援助,阿拉上海是这样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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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自1995年浦东在全国率先建立法律援助制度,法律援助已走过了22年历史。上海市司法局一直高度重视,以为民、便民、利民为服务宗旨,大力推进法律援助工作,三次降低法律援助门槛,不断扩大援助范围,让更多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打造遍布全市的法律援助网络,已有市法律援助中心1个,区法律援助中心16个,街镇及驻看守所、法院、群众团体等法援工作站365个,居村法律援助联络点5325个,方便百姓就近咨询申请;全方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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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您整理了一些要点),点击可以直达。自1995年浦东在全国率先建立法律援助制度,法律援助已走过了22年历史。上海市司法局一直高度重视,以为民、便民、利民为服务宗旨,大力推进法律援助工作,三次降低法律援助门槛,不断扩大援助范围,让更多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打造遍布全市的法律援助网络,已有市法律援助中心1个,区法律援助中心16个,街镇及驻看守所、法院、群众团体等法援工作站365个,居村法律援助联络点5325个,方便百姓就近咨询申请;全方位加强法律援助管理,推进标准化建设,加强案件质量监管,努力维护困难群体合法权益,保障法律正确实施,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刑事法律援助作为法律援助的重要内容,三年来,案件数量不断上升,在案件总数中所占比例也在增加,越来越多的人得到了刑事法律援助,充分展示了上海法律援助工作的进步和成效。
2015年1月-年5月,上海共办理刑事法律援助案件24566件,平均每个月847件,其中70%受援者来自外省市。
这些数字的背后,上海市司法局做了哪些工作?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来看看!
降低门槛 更加便利申请人
“联系不上家人怎么办?”在宝山区看守所,这个问题困惑了犯罪嫌疑人张某很久。
原来,张某想申请法律援助,需要家人提供经济困难证明材料。在相关规定中,家庭经济困难是刑事法律援助申请人获得法律援助的前提条件之一。
为了解决像张某一样,因无法提供证明而不能得到法律援助的问题,早在2013年,上海市司法局就会同市高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联合制定下发了《上海市刑事法律援助工作实施办法》。
《实施办法》明确,对于确实无法联系家属提供经济状况证明,且无明显收入来源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经办理案件的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书面注明,可以视作其符合本市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
因此,张某虽然仍被羁押在看守所,但是经过办案机关书面注明其相关情况,宝山法律援助中心依照规定审核通过了他的申请,并指派律师为他辩护。
目前,上海外来人员犯罪案件超过了刑事案件总量的70%,外来人员犯罪案件占比大意味着在很多案件中,办案机关和法律援助机构根本无法联系到在押人员的家属,更无法提供家庭经济状况证明。《实施办法》完善了经济困难标准审查方式,为我们解决了很大难题,也为申请人带来了便利。
同时,为了避免申请人重复申请、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法律援助中心还简化了刑事法律援助申请手续。在简易程序、速裁程序中,只要犯罪嫌疑人在初次法律援助申请中,对后续诉讼阶段的法律援助申请,作出了明确意愿表示,那么初次申请及其经济困难证明可以适用于案件各个阶段,减少了因诉讼阶段转换导致法律援助延误的现象发生。
严格管理 办案必须规范化
时间、地点、会见律师、犯罪嫌疑人、案由……刑事法律援助律师高琦正在填写一起案件的审查起诉阶段会见笔录。 “我们做笔录是按照模板操作的,有固定格式和规定要记录的内容。除了审查起诉阶段要做会见笔录,还有侦查阶段和审判阶段也需要。”高琦介绍。
这些笔录模板都在司法部《刑事法律援助办案指南》中规定下来,并对援助律师在案件不同阶段都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办案指南》从2014年开始施行,只有符合《办案指南》的各项要求,援助律师的办案才算合格。
为了更好规范援助律师的指派工作,上海市法律援助中心还改进法律援助指派方式,根据案情、律师专业特长和执业年限、受援人意愿等因素,指派合适律师办理刑事法律援助案件,从而提高刑事法律援助案件的办案质量。
对于一般刑事案件,指派具有三年以上刑事辩护经历的律师办理;
对于可能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案件,指派具有十年以上刑事辩护经验的资深律师办理;
对于未成年人案件,指派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律师担任辩护人。
同时,不断完善值班律师制度,引入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参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咨询、程序选择等帮助,确保他们了解认罪认罚的性质和后果,从而自愿认罪。为了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值班律师的工作质量,将在下半年实施面试制度,挑选具有三年以上刑事辩护经验的律师担任法律援助值班律师。
截至4月底,上海已经为1516名认罪认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援助服务,保障了他们的诉讼权利。
事前宣传事后评估 双管齐下保质量
“我想申请法律援助需要什么条件?”“律师能为我提供哪些帮助?”……以上问题都是崇明区看守所在押人员在法治讲座上的提问。这场讲座的主题为“法律援助和刑事诉讼”,由崇明区法律援助中心主任裴全忠主讲。
“我们希望借助法治讲座,让在押人员意识到他们可以申请法律援助,解答他们的疑惑,并帮助他们了解到相关法律知识。”裴全忠说。
除了举办法治讲座,法律援助中心还通过法律援助宣传课、法律援助宣传墙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也借助报纸、广播、微信、微博等各类平台,扩大法律援助的知晓度。然而在对法律援助进行广泛宣传的同时,还有针对特殊对象的特殊宣传。
在上海市看守所内,羁押了部分外籍犯。为了保证外籍犯能够享有同样的法律援助服务,上海市法律援助中心制定了中英文对照版的法律宣传手册,在他们入所时发放。
广泛宣传与特殊宣传相结合是保证法律援助服务质量的前提,只有宣传到位,才能让有需要的人第一时间寻求法律援助,解决自身问题。
然而,要保障法律援助服务质量,仅仅做好宣传工作是远远不够的。为此,法律援助中心还会定期开展案件质量评估,聘请资深律师、法官、检察官等作为质量评估人员,按照评估标准和程序,对法律援助的办案过程、相关知识和技能的运用、案件结果以及社会效果等进行综合评估。
供稿:法制日报(作者:余东明,王志敏),市司法局法律援助处,市法律援助中心
法治上海综合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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