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税务部门公布八起税收违法典型案例(新疆税务咨询,关键词优化)

时间:2024-04-30 13:05:37 作者 : 石家庄SEO 分类 : 关键词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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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网乌鲁木齐7月13日电 记者 潘从武 今天,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对外公布了8起税收违法典型案例,目前这些涉案企业已被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

据悉,今年上半年,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将税收违法“黑名单”公布及推动联合惩戒作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工作内容,此次对外公布的8起税收违法典型案例,税务部门已按规定将当事人违法信息推送至联合惩戒成员单位,成员单位依职责对当事人及时实施了联合惩戒,使税收违法当事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这8起案件分别是:喀什系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霍城县某有限公司虚开发票案、图木舒克市某有限公司虚开普通发票案、吐鲁番市某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托克逊县某有限公司虚开发票案、新疆某医药有限公司偷税案、图木舒克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少缴税款案、新疆某集团公司少缴税款案。

其中,2016年初,新疆喀什地区税务稽查部门根据征管部门移交线索,对新疆某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限公司立案检查。检查后发现案件涉及其他5家公司,案值巨大,涉嫌虚开发票犯罪,主要涉案人员已走逃,税务部门将案件线索移送公安部门。公安部门立案后,迅速与税务部门成立了税警联合专案组,并将案件命名为“4·5”案。经查,6家公司无货交易、对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经过年9月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和年1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二审,最终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4名主要涉案人员无期徒刑和十二年至十五年不等的有期徒刑,追缴违法所得并处罚金。涉案当事人已被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违法信息被推送至联合惩戒成员单位。

年2月,图木舒克税务稽查部门根据征管部门移交线索,对图木舒克市某有限公司立案检查。经查,该公司于2015年10月虚构经营业务为他人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图木舒克税务部门认定该公司虚构经营业务为他人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行为,属于虚开发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对该公司处以相应罚款。因该公司虚开发票涉嫌犯罪,税务部门依法将案件移送公安部门。涉案当事人已被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纳税信用等级降为D级。税务部门对其进行严格管理,联合惩戒相关成员单位对当事人给予取消其财政资金支持资格,依法拒绝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对负有直接责任的财务人员实施市场和行业禁入的惩戒。

年6月,乌鲁木齐市税务稽查部门根据专项检查安排,对新疆某医药有限公司立案检查。经查,该公司于2014年1月至年6月无货物交易,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采取多列成本费用、少报收入等方式少申报税款。乌鲁木齐市税务部门认定该公司虚构业务,让他人为自己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税款造成少缴税款的行为,属于偷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相关规定,追缴该公司少缴税款。因该公司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税务部门依法将案件移送公安部门。涉案当事人已被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纳税信用等级降为D级。税务部门对其进行严格管理,将当事人违法信息推送至联合惩戒成员单位,由成员单位对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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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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