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通知】2018年省级“绿色工厂”开始申报了!(绿色工厂,关键词优化)

时间:2024-05-09 07:15:30 作者 : 石家庄SEO 分类 : 关键词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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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经信节能函〔〕852号

一、推荐对象

在我省注册成立,未获得省级或国家绿色工厂称号,列入当地绿色工厂培育计划,符合绿色工厂基本条件和相关评价要求的企业。

二、推荐程序

(一)申报企业按照《安徽省绿色工厂建设评价和管理办法(试行)》(皖经信节能〔〕165号)要求,参考《绿色工厂评价通则》(GB/T 36132—),编制省级绿色工厂自评价报告,自评合格的,将自评价报告等申报材料报送至各市、直管县经信委。

(二)各市、直管县经信委在工作中要指导企业完善自身条件和申报材料,并逐步列入计划开展创建工作。

(三)各市、直管县经信委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择优予以推荐,年11月已申报国家绿色工厂未获我委推荐或推荐未通过的,完善企业基础条件后符合要求的可优先推荐,不占指标。

(四)我委将组织专家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定,符合省级绿色工厂要求的,根据培育计划,择优确定为省级绿色工厂。

(五)待本年度国家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示范名单推荐工作启动后,我委将按照工信部要求,在年绿色工厂申报企业中,择优推荐国家绿色工厂。

三、有关要求

(一)申报企业要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对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企业不符合要求有关情况的,三年内取消绿色工厂参评资格。

(二)各市经信委要对申报绿色工厂的企业严格把关,确保推荐质量,对近三年内发生过重大安全、环境、质量等事故的企业一律不得推荐,

(三)推荐计划指标见下面,请各地严格控制申报数量,申报材料一式两份连同你委推荐文件6月21日前报送至我委,企业申报材料电子版(PDF格式)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卢成建,联系电话:0551-62871724,邮箱:luchengjian@ahjxw.gov。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年6月13日

Hello,伙伴们

我们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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