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避税天堂”沦陷,大批华人海外账户已被封!这些人的“噩梦”来了(海外注册避税,关键词优化)

时间:2024-04-28 17:21:10 作者 : 石家庄SEO 分类 : 关键词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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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CRS(共同申报准则)遇上新个税法中的反避税条款,那些在国外开金融账户转移资产或避税的富人们可能面临着补缴税款的局面。

“穷人割肉缴税,富人花式避税”长期为人诟病。然而从今往后,隐匿富人们巨额财富的避税天堂,很可能将不复存在。本月起,中国首次与其他部分国家交换CRS(海外金融账户共同申报准则)信息,中国税务机关将掌握个人境外收入,一旦被列为高风险的纳税人,在面临巨额资金来源不明审查的同时,还得补缴大额的个人所得税。 另外,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首次设立反避税条款,将给予中国税务机关有力的法律依据。简言之,中国打击国际避税大网的正式打开,隐形富豪们将无处遁形。

税收居民身份认定有了新标准

国家税务总局官网信息显示,从年9月起,国家税务总局将与多个国家(地区)税务主管当局第一次交换信息。

这种信息交换即“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为打击海外账户避税问题,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 在2014年的G20布里斯班峰会上,正式发布了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标准。

这其中有一个重要的协议,叫做共同申报准则(Common Reporting Standard),简称CRS。简单而言,它就是各国政府互助合作,相互通报对方公民在自己国家财产信息的标准,以共同打击纳税人利用跨国信息不透明进行逃税漏税及洗钱等行为。

公开资料显示,早在年9月,百慕大、英属维尔京群岛、开曼群岛、卢森堡等“避税天堂”就已经进行了第一次信息交换。截至年8月7日,已有103个国家(地区)签署了《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多边主管当局间协议》。

而在中国,按照此前计划,中国内地、中国香港和中国澳门都在今年9月同其他CRS参与国完成第一次信息交换,此外还包括新加坡、巴哈马、巴林……,共47个国家和地区。

这意味着,中国税务部门通过这个方式可以轻松了解和掌握中国税收居民海外资产收入信息。

具体而言,对于在其他国家或地区金融机构拥有账户的中国税收居民,只要财富所在国家(地区)签署了互换协议,那么该居民的个人信息以及账户收入所得将会被财富所在国的金融机构收集并上报给该国相关政府部门,该国政府再与中国的相关政府部门进行信息交换。这种交换每年进行一次。

互换的信息主要包括以下三大方面的内容:

互换的信息主要包括以下三大方面的内

国家税务总局官网给出的信息互换过程如下:

真正的大招:反避税条款

值得注意的是,CRS交换来的信息主要用来核查纳税人是否依法履行了纳税义务,并不是交换回来信息就直接征税。但刚刚通过的新个税法,则对高净值人群境外金融资产强化税款征管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依据。

也就是说,CRS只是个敲门砖,真正的“大招”是新个税法中首次引入的反避税条款。

新个税法的第八条就涉及反避税条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方法进行纳税调整:

(一)个人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而减少本人或者其关联方应纳税额,且无正当理由;

(二)居民个人控制的,或者居民个人和居民企业共同控制的设立在实际税负明显偏低的国家(地区)的企业,无合理经营需要,对应当归属于居民个人的利润不作分配或者减少分配;

(三)个人实施其他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安排而获取不当税收利益。

税务机关依照前款规定作出纳税调整,需要补征税款的,应当补征税款,并依法加收利息。

据了解,长期以来,我国所得税管理的重点在企业,已有反避税措施也主要针对企业法人进行设计。此次新个税法首次引入反避税条款,也意味着将相关个人避税行为也纳入反避税体系。

普华永道中国私人客户服务中区主管合伙人王蕾在接受第一财经采访时表示,个人反避税条款的引入将防止个人通 过不具合理商业目的的关联方交易、离岸架构及其他特殊安排逃避纳税义务。

建议存在以上涉税安排的高净值人士积极关注这一条款的实施细则,充分审阅现有涉税安排的合规性,及早发现潜在税务风险,并采取必要措施确保新税法下个人的整体税务的有效与合规。

“举个简单的例子,中国个人A在海外通过BVI(避税天堂维尔京群岛)空壳公司进行投资,BVI公司的利润只要不分配到个人股东层面,在现行税法下,个人A无需缴税;而反避税条款下,中国税务机关可以以受控关联公司的名义将没有商业实质的BVI公司取得的利润视同个人直接取得而课税。”王蕾说。

CRS将主要影响这些人群

如上所述,CRS将影响的人群主要是那些在海外有金融资产的居民个人,包括在海外有壳公司投资理财、在海外购买了大额保险、在海外设立家族信托等人。

但从先易后难的排查角度看,CRS交换初期重点检查的纳税人是高资产人群。多位受访的金融律师认为,100万美元以上的高资产人士是这次全球资产透明化进程的主要攻克对象。虽然CRS并没有把低资产人士排除在外,但交换账户信息会产生海量数据,即便有些低资产人士不愿意资产被“透明化”,但从实践角度来说影响并不大。

不同国家对于不同类别账户的尽职调查要求和程序也不同,有些国家今年已经开始互换信息。根据我国去年5月发布的《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管理办法》,中国版CRS最先查的是账户余额拥有100万美金以上的高净值大咖,年12月31日前就要完成所有账户的尽职调查,100万美金以下的可以截止到年12月31日。

王蕾表示,居民身份的判定与CRS也息息相关,中国公民通过简单买本他国护照来规避CRS申报的时代将彻底结束。当中国的新税法昭告天下,海外的金融机构自然不会接受一位中国公民提供的岛国护照+岛国税务居民证明+30天的离境记录,继续闭着眼睛把该公民的CRS的信息报去岛国,除非该中国公民可以提供该年183天的离境记录。

因此,对于通过使用他国护照避免CRS申报的高净值个人,应尽早认识到这一即将发生的变化,及时应对。

澳洲、新西兰的大批华人账户已被封

早在一个多月前,外媒便发布重大消息,新西兰、澳洲各大商业银行冻结了数千的账户,并要求确认开户人是否属于外国纳税人,其中也涉及到了大量的中国居民。

澳洲国有企业Kiwibank的发言人表示,银行在5月底向大约3000名客户发送了信件,并给客户14天的期限来补充他们所需的海外税务状况信息。

澳大利亚最大的银行ANZ表示,一周时间冻结了大约200位客户的账户,并将按照税法规定的要求,每周继续冻结账户。西太平洋银行(Westpac)和BNZ也做了相同的反应。

事实上,早在6月初新西兰媒体就放出消息,如果不提供涉外纳税信息,新西兰银行将冻结你的账户。从7月1日起,还没有按照银行规定,补全海外欠款的,统统冻结账户,没有人可以例外。当然,冻结账户中的资金将留在账户中,但客户无法访问。

目前,澳、新两国银行已经冻结了上千个账户,而范围仍将持续扩大。

值得一提的是,中国、澳大利亚及新西兰,都在今年9月首次交换信息的名单之中。所有在澳洲开户的非澳洲居民的基本信息,比如姓名,身份证号码,住址,生日,账户号码,账户余额还有每年出现的重大交易,另外还有银行存款账户、托管账户、保险合同等等信息都会实现中澳两国税务局的共享。

21万亿美元资产“藏”在11大避税天堂

长期以来,很多富人都悄无声息地将自己的巨额资产转移到国外。他们看中的地方便是所谓的“避税天堂”,如巴哈马、开曼群岛、维尔京群岛、卢森堡、瑞士……为吸引外国资本流入、繁荣本国(地区)经济,这些有“避税天堂”之称的国家(地区)有一些共同点:对前来注册登记设立公司只收极少的年度管理费;对公司股东信息、股权比例、收益状况等给予高度保密;不征税或税负极低;无外汇管制;监管宽松。同时,在这些国家(地区)设立的公司几乎被所有国际大银行承认,可在银行开立账号。

于是,一大波想要隐藏财富、逃税甚至洗钱的“隐形富豪”来到这些避税天堂。

这些富人往往会高薪聘用一些税务行业、私人银行业、会计行业和投资行业的专业能手,来为他们量身定做诸如跨国并购、地下钱庄、影子公司、比特币交易等项目来躲避监管,继而实质上完成资产转移。

事实上,这样的避税现象及监管难题并不单单存在于中国。

根据哥本哈根大学,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和美国经济研究平台国家经济研究局(NBER)的三位经济学家的分析,全球企业一年的利润为11.515万亿美元,其中85%由当地公司创造,其余15%由外国控制公司创造。

然而,在外国公司获得的1.703万亿美元利润中,近40%即总额达到6160亿美元,已转移到其本国以外的其他税收管辖区。

其中92%转至11个国家,这些国家随后获得了臭名昭著的避税天堂称号。美国是转移利润最大的国家,利润转移高达1420亿美元,其次是英国610亿美元,德国550亿美元。这三国也是巴拿马文件中利润转移至避税天堂损失最大的国家。

对于较小的国家来说,转移到国家的利润几乎与该国所有企业利润的总和一样多,这正好说明了为什么成为避税天堂可以吸引他们。与较大的经济体相比,百慕大当地利润为96%,加勒比为95%和马耳他为86%,尽管爱尔兰,瑞士和新加坡等国家仍有超过50%的国内利润转移。

据估计,这些避税天堂的资产规模超过21万亿美元,其中大部分不受税务人员管辖。

就个人财富方面来看,据Business Insider去年9月援引世界银行的数据,全球GDP总和约为75.6万亿美元,也就是说,超级富豪们隐匿了约7.5万亿美元的财富。

形势严峻,CRS的出台,也正是为了打击这样的海外账户避税问题。有人可能要说那把资产转移到非CRS成员国就好了。据了解,暂时没有签署的不代表以后不会签署,现在已经有了信息互换标准,只要签署协议,信息就可以随时交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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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基金报、券商中国、腾讯财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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