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非因工死亡可以享受哪些待遇?(网页设计待遇,关键词优化)

时间:2024-04-24 06:38:18 作者 : 石家庄SEO 分类 : 关键词优化
  • TAG :

    %E5%91%98%E5%B7%A5%E9%9D%9E%E5%9B%A0%E5%B7%A5%E6%AD%BB%E4%BA%A1%E5%8F%AF%E4%BB%A5%E4%BA%AB%E5%8F%97%E5%93%AA%E4%BA%9B%E5%BE%85%E9%81%87%EF%BC%9F

员工非因工死亡,享有丧葬补助费和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工人与职员及其供养的直系亲属死亡时待遇的规定:工人与职员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时,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付给丧葬补助费,其数额为该企业全部工人与职员平均工资两个月;另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按其供养直系亲属人数,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其数额为死者本人工资六个月到十二个月。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第二十三条 工人职员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时、退职养老后死亡时或非因工残废完全丧失劳动力退职后死亡时,根据劳动保险条例第十四条乙款的规定,除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付给本企业的平均工资二个月作为丧葬补助费外,并按下列规定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一次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其供养直系亲属一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六个月;二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九个月;三人或三人以上者,为死者本人工资十二个月。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第四十五条工人职员的直系亲属,其主要生活来源,系依靠工人职员供给,并合于下列各款规定之一者,均得列为该工人职员的供养直系亲属,享受劳动保险待遇:一、祖父、父、夫年满六十岁或完全丧失劳动力者;二、祖母、母、妻未从事有报酬的工作者;三、子女(包括养子女,前妻或前夫所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弟妹(包括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弟妹)年未满十六岁;四、孙子女年未满十六岁,其父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力,母未从事有报酬的工作者。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引用时间2018-1-10]

本文:员工非因工死亡可以享受哪些待遇?的详细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信息来源于网络。
上一篇:天华建筑设计待遇怎么样,刚面试完感觉还不错?下一篇:

323 人围观 / 0 条评论 ↓快速评论↓

(必须)

(必须,保密)

阿狸1 阿狸2 阿狸3 阿狸4 阿狸5 阿狸6 阿狸7 阿狸8 阿狸9 阿狸10 阿狸11 阿狸12 阿狸13 阿狸14 阿狸15 阿狸16 阿狸17 阿狸18